目前分類:看法 (4)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因為打算在義大利買房子,最近經常在網路上搜尋和移居義大利有關的資料。

今天在瑞典的某論壇看到有人在比較瑞典和義大利的優劣,爭得面紅耳赤的,我是旁觀者,只覺得好笑。

一個住在瑞典的義大利人說:「瑞典人孤僻冷漠完全不重視家庭價值,這是社會敗壞的原因。」

一個住過義大利的瑞典人說:「義大利人三四十歲了還住家裡,要老媽洗衣做飯、老爸付帳單,難怪需要如此重視家庭價值。」

瑞典人說義大利有黑手黨壓榨百姓、政客貪污弄權;義大利人說瑞典有高爾夫黑手黨,表面說人人平等,實際上只要有錢有勢有關係有門路,做甚麼都事半功倍。

這都是事實,所以我覺得特別有趣。

結論就是,不管你住在哪裡,瑞典也好、義大利也好,住久了你都會覺得那個地方不怎麼樣。

(我還是很想搬去義大利住,不過也開始考慮法國了。)
(我不是怕黑手黨,而是義大利的買屋程序比別的國家複雜。)
(照片攝於熱那亞Porta Soprana城門,2021-10-06。)

IMG_7808.JPG

文章標籤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應該不會回去台灣投票,可是我想說說我對公投提案的看法。

 

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同意。不廢除火力發電,台灣不會有藍天。

 

第8案: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同意。

 

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如果該地食品已無核污染,就可以開放進口。(去日本東北地方旅行的人不都吃了當地的食物喝了當地的水?這危險嗎?知道答案的人請告訴我。)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不同意。這是什麼封建制度?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國小高年級和國中階段大部分人已經進入青春期,性教育(包括同志教育)是需要的。

 

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為何?這是歧視吧?

 

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舉雙手贊成!

 

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同意。雖然我不相信婚姻制度,可是我相信性別平等,異性戀者的權利同性戀者也該擁有。

 

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同意。同志教育本來就應該包含在性教育裡。

 

第16案: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廢除核能的話,有更好更有效率更無污染的發電方式嗎?如果可能的話,我希望能以風力、太陽能發電取代核能,可是目前可能嗎?瑞典也在爭論這個問題,似乎也沒有正確的答案。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裡有兩張整理得很好的表格,想了解婚姻平權法案的人可以看一下。對婚姻平權法案一知半解卻又充滿偏見的人更要詳細閱讀。

15203134_1223211344435720_4819232912020898034_n

15284112_1223211371102384_4944766061674745322_n

之前聽到某某委員(以及一些恐同症患者)說,若把法律條文裡的「父母」稱謂改為「雙親」,以後的小孩都不會叫父母「父母」、不會叫祖父母「祖父母」了!⋯⋯嘁,從來沒有聽過這麼白癡的話,這樣失智的人也能當立法委員,真是不可思議。難道我們叫父母「父母」〈或是「爹娘」或是「爸媽」或是「爹地媽咪」或是「歐豆桑歐尬桑」〉是法律規定的?甚至還有人花錢打廣告炒作這個話題,愚蠢還怕別人不知道,真是可憐!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不相信婚姻,從來就沒有打算過要結婚,可是我不會因此就反對別人結婚。別人要結婚,我也會跟著高興,我也會給予祝福,因為我懂得尊重與包容。

如果你認為同性戀是錯誤的、是罪行,那就立法禁止同性戀。如果同性戀是合法的,在醫學上是正常的,那就沒有理由剝奪同性戀者應有的權利。同性戀者要求的其實也不多,不過是與異性戀者對等的權利罷了。

有些人很假,或是很蠢,口口聲聲說:「我沒有歧視,我也有很多同志朋友,我只是擔心同志成家後對社會對孩童有不良影響,所以我反對婚姻平權。」我要問問這些「有很多同志朋友」的人,你的同志朋友把你帶壞了嗎?他們對你造成任何傷害了嗎?你敢擔保你比你的同志朋友更適合為人父母?你敢說嫖妓出軌的同性戀者比例上比異性戀者多?或許你該擔心的是,你狹隘偏頗的思想與見解對社會對孩童會有不良影響才對吧?

不是所有的同性戀者都想要結婚想要養育小孩,這情況就和異性戀者一樣,如果異性戀者可以選擇要不要結婚要不要有小孩,同性戀者應該也可以有這樣的選擇才對。這是平等,這是基本人權,就像女人可以投票、黑人可以上學一樣,有甚麼理由好反對的?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