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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丹麥的Joachim王子和Alexandra王妃。


上星期我常看的八卦雜誌就已經刊登了丹麥的Joachim王子和Alexandra王妃要離婚的消息,我本來以為這只是雜誌社道聽途說的謠言,沒想到丹麥王室真的在十六日向媒體宣布他們兩人要分居離婚的決定。這是丹麥王室繼1846年的國王Frederik VII和王后Caroline Charlotte Mariane的離異以後,150多年來的頭樁離婚事件。

不久前才看過一部描寫丹麥王子愛上美國農家女的現代童話電影《The Prince & Me》,童話總是在王子和公主的愛情溫度達到頂點時結束,讓讀者和觀眾產生一種「他們從此以後永遠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的錯覺。兩個人愛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每一天每一刻都是幸福美滿的。只是這樣的濃情密意能維持多久呢?五年?三年?十個月?當激情消逝、心中的愛情被親情或是友情取代之後,總是會有人開始管不住自己浮動的心。這是人性,刻意視而不見、避而不談反而是不自然的。

我從來就不相信婚姻,因為我不相信我會對一個人從一而終。一紙永恆的結婚證書能夠延長愛情的賞味期限嗎?絕對不可能。婚姻的真諦不就是要為對方犧牲奉獻、至死不渝嗎?這個我也辦不到。所以我至多選擇同居,不考慮結婚。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很多人想結婚,尤其是那些為了爭取結婚權利不惜拋頭顱灑熱血的同志們。婚姻制度基本上是一種佔有,美其名是一種保障,保障得了的是身外之物,人的心卻不是憑一個儀式就栓得住的。戀人們不會因為結了婚才更愛對方,也不會因為不結婚而突然不愛對方,事實恰好相反,不少人是結了婚以後突然就不愛對方的。很多同志想結婚,其實只是想藉由結婚儀式詔告世人他們很愛對方,他們想要全世界見證他們的幸福。這真的是多此一舉,愛情是很私人的,愛不愛,幸不幸福,只有當事人能夠衡量,自己知道就夠了,完全沒有必要叫囂喧鬧。

根據小道消息,離婚的原因是王子的問題,他酗酒、留連夜店和gay bar、而且不忠實〈聽說王子的老爸,丹麥女王的老公,也有斷袖之癖,他跟女王雖仍同住一個屋簷下卻早已分房多年〉。所以實際上可能是王妃把王子休了,儘管此類王室離婚對王妃總是比較不利的。不知道這是不是一種流行,現在不少已婚男人都喜歡勾搭男人。舉例來說,最近一段時間跟我上過床的六個男人全都結過婚,其中三個已經離婚了,另外三個是有老婆小孩的。跟男人搞婚外情的男人比例如此之高,我相信是因為現代的雙性戀者越來越能接受自己愛男又愛女的性傾向。根據某些心理學家的說法,情慾就像光譜,絕對的同性戀或是異性戀都是少數,大多數的人都是男女皆可的,只是比重不同罷了。過去因為社會壓力禮教束縛,大部分的雙性戀者選擇了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異性戀生活。現在搞同性戀已不再是怒犯天條的禁忌和醜聞,聽說目前在法國同時擁有同性和異性情人反而是一種對個人魅力的肯定,所以現代男人娶女人當老婆、找男人當情夫的現象也許會越來越普遍也說不定。

那麼,女人呢?高中時代的姊妹情誼,春花蝴蝶般細緻柔軟的感情,我猜想,女人和女人之間應該可以建立起一種更美麗更深刻的關係,一種任何男人都給不了的纏綿情愫。……是不是這樣子的?我不是女人,我永遠不會知道。

言歸正傳,跟大多數的丹麥人一樣,我也很欣賞Alexandra王妃。看過她的人很難不被她那東西混血的美貌和親切優雅的氣質所吸引。王妃來自香港,1964年出生,有四分之一的中國血統,中文名字叫做文雅麗。跟前幾個月才迎娶進門的太子妃Mary一樣,Alexandra在1995年與Joachim王子成婚以前也是一個精明幹練的職業婦女。婚後她的工作能力得以繼續在王家公務方面發揮,是一位稱職又受民眾愛戴的王妃。她和Joachim育有二子,五歲的Nikolai和二歲的Felix,兩個小孩都超級可愛的,是丹麥王室裏最受歡迎的人物、丹麥人的寶貝。希望父母的離異不會對小王子們造成太大的傷害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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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