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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以後又過了幾年,當心痛的感覺逐漸消散,在網路上搜尋他的名字就成了我的習慣。

他的聯絡資料、名片、信件、照片連同二百七十三封我寫給他的情書都被我清理掉了,就在我知道那段關係已沒有可能再繼續下去的那個晚上。初始化了的電腦硬碟單純乾淨,沒有喜悅、沒有哀傷,宛如喝了孟婆湯,人事未知地再世為人。如果我對他的感情也能如此簡單地一筆勾銷,那該有多好。

接下來的幾年裡,我努力地寫下一頁又一頁新的故事,沒有他的故事,我大哭大笑、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我不要想他。然而每當我茫然地面對電腦螢幕時,他的身影總會悄悄地出現,鬼魅般地,在一個遠遠的、我搆不著、看不清楚的地方飄飄蕩蕩。

不知不覺中,在網路上搜尋他的名字成了我的習慣。同名同姓的人不少,然而我從不曾在網路上發現他的蹤跡,我不懂法文,我只能根據字裡行間提到的年齡、居住地和刊登出來的照片判斷報導裡的人物是不是他。

直到昨天,我總算又見到了他。

我本來以為我對他的愛戀是天長地久、至死不渝的,現在我才知道世上並不存在那樣的愛情。綿綿無絕期的愛嗔癡怨只是一廂情願,只會發生在永不相見的情況下,《Titanic》的蕩氣迴腸和《長恨歌》的纏綿悱惻該歸功於Jack Dawson的遇難與楊貴妃的慘死。如果我再也找不到他了,我心愛的法國男人,我也可以把我對他的思念寫成一則傳奇。

可是我又見到了他,看到他的影像、聽到他的聲音,透過他們公司開發的軟體他寄給我他最近的照片。我沒有熱淚盈眶、沒有顫抖暈眩,我只覺得他變了,變成一個普通的中年男人,看起來蒼老,有點肥胖,過去讓我神魂顛倒的耀眼光彩跑哪兒去了?或者,其實,改變了的人是我?

他談他的工作、他們公司的產品,並且告訴我他結婚了,還給我看了他男人的照片。一個年輕的巴西猛男,我早知道他喜歡這型的,有肌肉、沒大腦,這樣也好,他的生活或許可以過得輕鬆一點。

我很好啊,剛從紐約回來。當然有,他很好。他這個星期帶他分居老婆去巴哈馬渡假,哈哈,真的啦。不會啊,我很喜歡他老婆,而且我不是特別喜歡曬太陽,而且總得有人留下來照顧貓啊。我們有兩隻貓,很老很老了,可是依然很可愛。啊,哪天我到巴西找你和你老公,可以嗎?二月好了,有嘉年華。……

我想從今以後我再也不需要在網路上搜尋他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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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