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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八日 星期一

和你分手是四月底的事,已經過了兩個月了,我生命裡最漫長黑暗的兩個月。

有時候我還是會想起你,想起我們在一起的日子,雖然我努力讓自己不要去想。

心痛還是會的,可是我不恨你。感情的付出是自己願意的,結果不如所願,也是自己應該承擔的。沒有甚麼好恨的。

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搞不清楚狀況的一直是我,我很傻。

今年暑假的醫院見習我不要再留在台中,我不能,我還不想見到你。我不敢……,我害怕見到你我又會哭得不停。

我要隨著南風,飄得遠遠的,找個安靜的角落,呼吸。

所以我決定回台北,回家。

陳美玲說我應該和她一起去慈濟醫院的,花蓮的好山好水加上寺廟裡的青燈古佛,正是修身養性的好所在。可是我很累,我想回家,所以我最後選擇了離我家最近的國泰醫院。

昨天我去把頭髮剪了,留了三年的髮,很捨不得。我淚眼婆娑地看著美髮師下了剪,卡嚓卡嚓地,快刀斬亂麻。我希望剪掉的不只是那頭你曾親吻撫摸過千百遍的長髮,我期待的是遺忘。

我要忘了你,徹徹底底地,忘了我對你的感情,忘了你對我的傷害。

我今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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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