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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的時候,讀一些從網路上下載的中文小說有什麼不對?您在倫敦每天說英文寫英文,挺累的吧?如果週末還看英文小說,那算是哪門子休閒啊?還是在作功課吧?我個人認為看小說是純粹娛樂,所以選擇自己感興趣又看得懂的書是對的。像我啊,六月就要參加瑞典語言測驗了,現在應該隨時隨地苦讀瑞典文的書才對。可是昨天我還是捨棄Astrid Lindgren〈不久前過世的瑞典文壇耆宿。其受瑞典民眾愛戴程度連美麗優雅的瑞典皇后Silvia也甘拜下風,蟬連全瑞典最受歡迎人物榜首多年。她寫的童書伴隨著一代又一代的瑞典兒童成長,最知名的作品是「穿長襪子的皮皮」〉,連讀兩本張小嫻的書。在陽光燦爛春花遍野的星期天下午,這樣的感覺才對嘛!

經歷過各式各樣感情的波折之後,此刻的我覺得人還是要愛自己多一點才對。永遠的愛情是神話,沒有什麼人值得我們放棄所有去追求。今天我愛得死去活來的人,我們之間的關係,很可能比不上我和我的普通朋友來得長久,跟我的家人更是沒得比了。所以啊,我們對自己要最好,其次是家人,然後是朋友。對愛人的態度就是看他怎麼對你囉,他對你十分之好,你就賞他七八分和顏悅色,絕對不可以愛他多於他愛你。懂得愛自己,別人才會珍惜你。一味的犧牲付出,不見得會有好結果。您啊,顯然經驗值不夠高,才會錯把男友的幼稚自私當成甜蜜浪漫。當男人耍小性子一走了之〈基本上是很要不得的〉,你就不需要再去哀求他了。你越在乎,他就越覺得自己很不錯〈見他媽的洋鬼!〉,總有一天他就不回來了。當他怒氣沖沖摔門離開之後,你還是得繼續做自己的事,看點書,聽聽音樂,好好睡一覺。第二天早上當他滿臉鬍渣雙眼浮腫的站在你家門前求乞憐憫時,你還是平靜而美麗的。這樣,也許他就會懂得自己的態度是不對的,也許他就會變得成熟一點了。談情說愛是要負責任的,以愛之名去傷害愛你的人是最殘忍的罪惡。你說,如果你不整夜call他,因此第二天早上他沒有回來呢?唉,妹妹,如果因為一些〈無聊的〉爭執他就不肯回頭,你還相信他是真的愛你的嗎?你還要他幹嘛呢?

喜歡高大英挺的男人是人類的天性〈??〉,無時無刻,總是有一種原始的慾望在驅使我們接近那樣的男人。可惜,那樣的男人經常是被寵壞了。與此類人物交往的時候,如果不想被傷得太重,更是要嚴守「約會手則」〈我知道,很困難〉。老實說,美貌與其伴隨的性的吸引力都不會持續太久。三年五年,膩了,倦了,再怎麼美的一張臉也會變得平凡。此時如果你們還打算繼續在一起,恭喜你們,你們之間的感情已經昇華為親情了。其實,不管是跟一個帥哥還是一個醜男在一起,相處久了,都是這樣。

大多數洋人是不如台灣男人,我,大方的。在我交往過的各國豪傑裡,也只有一個來自美國德州的土財主算得上是出手擴綽。不過,想想看,葡萄牙,一個沒落中的貧窮小國,在那樣的環境下成長的男女,要他們對外人大方顯然不是那麼容易的。所以啊,您的葡籍男友的小氣是可以理解的。基本上,男人是不需要非常有錢,不過絕對不能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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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