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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很愛很愛一個人,
愛到每個月要請十天的假
從台北飛到巴黎與他相聚。
因為當時是那麼勇敢地不顧一切,
所以事後就特別疼痛地刻骨銘心。

分手的時候,
他要我好好地生活下去,
為了讓他安心,
我決定學拉大提琴。
提琴哀哀怨怨地拉了六個月,
他的身影仍舊縈繞心底。

遠方,一個和善的瑞典人張開雙臂,
承諾給我一個溫暖安全的避風港。
我拿著一把尺在歐洲地圖上仔細丈量,
瑞典哥德堡和法國巴黎之間的距離並不長。
懷抱著一個說不出口的希望,
我收拾行囊遠走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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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