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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匙裝在信封裡,他說我走的時候,把信封丟進信箱裡就可以了。我站在一樓大廳,一只小型旅行箱擱在我的腳邊,我手中拿著那個裝著鑰匙的信封,看著他的信箱,信箱上有他的名字,我看了好久。

我不想把鑰匙丟進去,我不想走。雖然只是一個四天三夜的小旅行,我還是不想離開巴黎。要不是這個周末他得去法國南部的土倫探望他的前妻和小孩的話,我才不管到倫敦的火車票已經買好了或者老早就和英國的朋友約定好了,我不會離開他的。

可是不走還是不行,因為就算我留下來,他也不會在這裡。我嘆了口氣,打開信箱蓋,把信封放進信箱裡。我的拇指反覆摩娑了幾下信箱蓋上的名字,皮耶‧阿斯提耶,依依不捨地,然後我提起了旅行箱,走出大門。



歐洲之星離開了巴黎北站,一路北行,穿越了英法海底隧道,兩個半小時後抵達了倫敦滑鐵盧車站。我的朋友,或者說,朋友的朋友,我是透過一個香港朋友認識他的,在車站等我。他是一個主教,還是神父?還是牧師?我也搞不清楚,總之是個神職人員。香港朋友說他長得像美國演員金‧哈克曼,我覺得他沒有那麼好看,年紀差不多大倒是真的。

他住在倫敦郊外,一個景色優美的小鎮,名字我忘了。有人帶路就是有這個缺點,我完全沒有注意到我們往哪個方向走,去了哪裡,下車的地方是哪一站。他的房子很可愛,典型的英國排屋,紅磚外牆,白色窗櫺,前面有個小花園,後面有個小庭院。屋裡很熱,給我一種通風不良的感覺,暖氣該調低一點的,都快六月了。

安置好行李,主教帶我出去散步。他說要去公園,走進去卻是一片無邊無際的原野,裡頭還有鹿群在奔跑,讓我大開眼界。晚餐吃甚麼我不記得了,只記得在座的還有一個他的朋友,那人說他認為歐洲最美麗的城市是羅馬,比巴黎還美。那時我還沒到過羅馬,心想世界上怎麼可能有比巴黎還美的城市。

其實那天我心情一直很低落,心不在焉,雖然努力強顏歡笑,卻不是很成功。我滿腦子都是皮耶的身影,對周遭的一切幾乎都看不到、聽不見。飯後我想打電話去法國,請主教帶我去最近的公共電話亭。他說,這麼晚了,明天早上再打吧。我說我無法等到明天,我現在就得聽到他的聲音。

我在電話亭裡打電話的時候,主教站在外面等候。我覺得很抱歉,我是個很糟糕的客人,本來應該賓主盡歡的,我卻好像帶來了愁雲慘霧。反覆撥了四五次皮耶的手機號碼,始終無人接聽,我很失望,但也只得作罷。明天再打吧,主教說。

他給我一個雅緻的小房間,裡頭有張單人床,刷牙洗澡後,我就上床睡覺了。隔天早上吃過早餐,他說要帶我去市區觀光。我小聲地說,我沒有力氣。

「怎麼了?身體不舒服嗎?」他問。

我搖搖頭,說:「心裡悶得慌。……我想他。」說完,我開始流淚。

他摟住我,說:「喔,親愛的,你戀愛了。」

我靠在他的肩頭上哭了一會兒,心情好了點。他一直輕撫我的背,感覺很舒服。當他開始親吻我的時候,我沒有阻止他,可是當他的手摸到我的褲襠上時,我不得不把他推開。

「非常非常抱歉,可是我沒有辦法。」我說。

他說:「我了解。該抱歉的是我。」

「我想今天就回巴黎。」

「為甚麼?那裡不是沒人在嗎?」

「我可以設法聯絡他。」

「很遺憾你不能待久一點。」

「給您添麻煩了,我真的很抱歉。」



出門的時候,昨晚一起吃飯的那個人剛好路過。他驚訝地問,為何我現在離開。我不知該如何回答。主教跟他說,我有急事。他送我到鎮上的火車站,看著我上車。道別時我看著他的臉,他不是很開心,我知道他是好人,我很愧疚。我應該先到倫敦的,我認識他比認識皮耶還早;先來這裏的話,我應該就會和他上床,這樣或許大家都會開心一點。

回巴黎的車票不能變更,我只好重新購票。坐在南下的歐洲之星上,我的心情輕鬆很多。在倫敦只待了二十四個小時,我連倫敦塔和大笨鐘都沒看到。主教和他的朋友一定以為我發瘋了,搞不好我真的瘋了也說不定。我不該來的,不該離開巴黎,現在我這樣一攪和,可能大家連朋友都當不成了。

繞了這一圈,我終於可以肯定我對皮耶的愛。我是愛他的,很愛很愛。我希望他也愛我,像我愛他那樣地愛我,或者不需要那麼多,他對我的愛只要有我對他的一半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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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londonupclo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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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