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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到巴黎,我就打了通電話給他,這次公寓裡的電話線沒有問題,可是他的電話一樣沒人接。我越來越擔心,他該不會又在生我的氣了吧?上次我和別的男人出遊,他就不回我的電話,失蹤了一個晚上。可是這次的情況不同啊,說好了,他回家陪女兒,我去倫敦度假。他也知道我想隨他去南法,可是行不通,他說:以後可能有機會,現在時機尚未成熟。或許在倫敦時我不該借住主教的家,住旅館的話,就不會有瓜田李下的嫌疑。可是我們在一起已經兩個禮拜了,天天黏在一起,難道他看不出來我對他是全心全意的?我跟他說過,我想要的是一對一的關係,我喜歡他,顯然他也喜歡我,我很珍惜我們擁有的,我才不會自找麻煩、再去外頭招蜂引蝶。他不相信我嗎?為甚麼他不接電話?我想不通。兩天下來,我留言五六次了,他都沒收到嗎?

焦慮不安,我書看不下去、音樂也聽不進去,雙手環抱胸前,精神病患似地一個人在兩個房間裡走來走去。幾個小時過去了,白天變成黑夜,我還是沒有他的消息。我很難過,快崩潰了,我不想一個人在這裡。於是我拿起電話撥了另一個號碼,鈴響兩下對方就接聽了。

「嗨,我是……。你好嗎?……謝謝你,我也很好。你今晚有空嗎?我們可以見面嗎?……太好了,九點可以嗎?……好,好,我會在樓下等你。……對,就是上次你停車的地方。……好,那就待會兒見囉。拜拜。」

半個小時後,那個一個星期前陪我逛凡爾賽宮的人準時出現了。

「你想去哪裡?」等我在他的旁邊坐定後,他問我。

「隨便哪裡都行。」我說。

「你今晚怎麼能出來?」他很好奇。

「我朋友不在家,他去了土倫。」

「太好了!」他笑著說。

「是啊,真好。」我附和。

車子沿著狹窄的街道前進,越靠近市中心燈光越璀璨。坐在他的車裡,聞著菸味,看著車窗外的街景,我不用一直想著皮耶,心情平靜不少。

開著開著,眼看快到香榭麗舍大道了,不知他怎麼轉向的,一下子我們進入了一座森林。這應該是一座公園,只是車道兩旁的林木高大繁茂,又無路燈照明,夜裡穿行,難免會有進入森林的錯覺。我們開在一條單行道上,車子還蠻多的,大家都開得很慢,在車頭燈的映照下,可以看到路旁兩側零零落落站著一些人。仔細一看,都是男人,形形色色的男人,面對車道,有的搔首弄姿,有的袒胸露臀。

「哇啊!」當我看到一個男人對著我們掏出老二時,不禁驚呼。

「你朋友沒有帶你來過這裡嗎?」他問。

「沒有。」我邊說邊搖頭,眼睛還是一直看著窗外。好魔幻,一群森林裡的妖精,簡直不像真的,這是我們的仲夏夜之夢嗎?

「你覺得怎麼樣?」當車子緩慢駛離慾望森林轉入一般街道時,他問我。

「太有趣了!謝謝你。」我笑著對他說。

他沿著塞納河往東開,最後停在巴士底廣場,我們進去一間可以俯瞰廣場的酒吧。我請他喝酒,感謝他帶我觀光。我告訴他,我去了羅浮宮和奧賽美術館,我很喜歡看畫。他說他家裡有幾幅畫,印象派的,如果我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為甚麼我一直記不起那人的臉?是因為他戴著深色鏡片的眼鏡嗎?還是因為香菸的煙霧阻擋了我的視線?如果當時我答應跟他走,現在我對他的長相是不是就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

我猜,他邀請我去他家,應該不會只是要我去看畫。經過倫敦一日遊的教訓,我不能重蹈覆轍,所以我就跟他說:改天吧,我累了。他說:沒問題,我送你回家。

一回到空蕩蕩的公寓,我的心又沉了下來。這是我的家嗎?我可以把這裡當成家嗎?公寓裡有一張沙發、兩張椅子,一張餐桌,一張書桌,一台電視、一套音響和一張床,家具看起來都有點簡陋,架子上有幾本書,牆上沒有畫、照片或海報,看不到任何裝飾品,感覺不到個人風格,好像這只是一個臨時住所,沒有人打算在此久居,我住過的學生宿舍都比這裡還像個家。他在的時候,我都沒有注意到這些。

我又打了一次電話,仍舊無人接聽。放下話筒,我突然覺得很沒有安全感,像個孤兒,無依無靠的。我坐在沙發上,身體蜷縮成團,兩腿屈曲頂在胸前,臉埋在膝蓋中間,兩手摀住耳朵,眼睛閉上。小時候我很害怕的時候,都會維持這個姿勢,只要不聽不看,可怕的東西就不會侵犯到我。

他是故意不接我的電話的嗎?怕我打擾他?……我不是要他提早回來,我只是很想聽他的聲音,想和他說說話。

張開眼睛,我看著地板上的光暈,我在光暈裡尋找他的影子。在這塊地板上,我們共舞了好幾次,其實我不會跳舞,每次他抱著我轉圈我都會格格笑個不停。……我好想他,好愛他,可是又好害怕。我害怕他不愛我。如果他不愛我,我該怎麼辦?……

不敢多想,我猛地站起來,走進廚房,開了一瓶紅酒。昂首灌了一大口後,我把瓶塞扔掉,然後拎著酒瓶和一隻杯子走進陰暗冷清的臥室。




WereTheWorldMine
《Were the World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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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