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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餐桌旁看報紙,我坐在沙發上看小說,室內英語老歌流淌。小說始終停留在同一頁,我的眼睛看著同一段文字幾百遍,卻不知其意。好煩!我闔上書,偷偷打量他,他還在專心看報,右手拇指放在嘴裡啃咬著。

「Je t'aime。」我站起來大聲說。我說我愛他,用的是他的語言。

他抬頭看我,咧嘴一笑,然後走過來擁抱我。

這不是我要的回應。

在他的懷裡,我又說了一次:「Je t'aime。」

他看著我的眼睛,知道我不是在開玩笑,他的眼神也變得有點嚴肅了。他的嘴微張,笑意還掛在臉上,可是似乎不知道該說些甚麼。最後他只好低頭親吻我,很用力地吻、吻了很久。

如果他不愛我,他能這樣親吻我嗎?……

兩個星期前我們去了羅浮宮,原本我是抱著朝聖的心情想去看《蒙娜麗莎》的,可是我們兩人一路嬉鬧,摟摟抱抱的,根本沒有辦法專心看藝術品。在展廳與展廳之間的每條陰暗走廊裡,只要周圍沒人,我們就不停地接吻。有次吻完,我頭一偏,看到一個穿著博物館制服的中年黑女人站在走廊的另一頭瞪著我們。我在她的臉上看到的是譴責吧?還是鄙夷?對我來說,那是一種很陌生的表情,想忘也忘不了。可是當時我完全不在乎,像個頑皮的小孩,我對她笑一笑,眨眨眼,還給她拋了個飛吻。

「你看不出來嗎?我們在戀愛啊!」我想這麼告訴她。

有皮耶在身邊,我突然變得很勇敢,很多包袱可以放下,很多顧慮和禁忌可以不加理睬。能夠活得這麼自由自在,我很高興、很感謝,我喜歡這樣無畏的自己。

隔天下午,在蒙馬特高地的教堂前,他站在我的身後環抱著我,我們眺望著暮靄中的巴黎,不說話。夕陽暖暖地曬著我們的臉頰,我低頭看他圈在我胸腹間的粗壯手臂,他手臂上的棕色毛髮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引誘著我伸手去撩撥。站在那裡,我們依偎著,我覺得很幸福,心裡滿滿的,忍不住就呵呵笑了起來。他問我:甚麼事那麼好笑?我說,沒事,才說完又笑了兩聲。他說我是瘋子,然後就用力把手臂箍緊。我尖叫一聲,瞭望台上的人群都轉過頭來看我們。他有點尷尬,低著頭牽起我的手就往山下走,越走越快,我們就跑了起來。我們邊跑邊笑,越笑越大聲,瘋了似的,更引人側目了。

「你看不出來嗎?我們在戀愛啊!」我想這麼告訴每個與我們擦身而過的人。

我們在戀愛,不是嗎?停不住的吻,止不住的笑,不會都是我的想像吧?……

所以我告訴他,我愛他,我不要玩猜心的遊戲。

「你愛我嗎?」我問他。

他放開我,把頭別開,看著窗外說:「我,我不知道。」

窗外還很亮,室內已經有些昏暗了,又是傍晚,對面公寓的每面窗玻璃都火燒似地金光燦爛。

「不愛的話,說出來也沒關係。」我小聲地說,強忍著欲哭的衝動。

他看著我說:「我很喜歡你,真的,我覺得你很好。可是,我不知道……」

他怎麼會不知道?我都知道了。不知道不就是不愛的意思嗎?

「沒關係,知道了再告訴我。」我假裝瀟灑地撥撥頭髮,偷偷把眼角的淚水抹掉。

他走過來,再次把我摟在懷裡,說:「別說這些了,我們現在很快樂,不是嗎?何必自尋煩惱?」

我點點頭,說:「對,你說的沒錯。」

他低下頭來搜尋我的嘴唇,我也回吻他。同樣熱烈的吻,味道卻有些不一樣了。……

吻了一會兒,我把頭往後仰,說:「我肚子餓了,我們去吃飯吧。」

他抱住我,不讓我離開,一邊吻著我的脖子一邊含糊不清地說:「還早,你可以先吃我的雞……」

我笑著把他推開,說:「別鬧了,走吧,我們去超市買菜。今晚我下廚。」



那天晚上,我瞎忙了兩個小時,最後煮出來的東西卻難以下嚥。我很抱歉地對他說,不知道哪裡出了錯,這些菜都很難吃,倒掉好了。他堅持一定要品嘗。他吞下了半碗稀飯和肉醬,我看他強忍著不吐出來的樣子,覺得很好笑,也很感動。最後我們還是出去外面吃了,我請客。

如果「想得到男人的心,得先征服他的胃」是真理的話,我想在這方面我是完全失敗了。





Montmartre Sunset
圖片來源:http://www.ets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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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