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盼了二十年,明菜終於來到台灣了!可是,身在瑞典的我還是無緣見她一面。嗚嗚>_<‧‧‧

二十年,我從十四歲變成三十四歲。除了頭髮變少腰變粗之外,我還有什麼長進嗎?仍然是學生啊,也不知道該說這是幸運還是不幸。

有點失落。現在的我並不是十四歲的時候我想的,當我三十四歲時該有的樣子。十四歲的我說,三十四歲的你啊,該是穿著ARMANI,開著BMW,在大都會有著一份重要的工作。三十四歲的我說,十四歲的小子聽好了,ARMANI和BMW不是難事,曾經我也是穿著名牌服飾、搭計程車上下班的,醫院裏的工作攸關人命當然重要。只是過盡千帆,才知道,十四歲的我太天真,我要的不只是這樣。心靈的渴望無法獲得滿足的話,說什麼我也不肯為那五斗米折腰。

不甘心啊!二十年就這麼過了。都是他們的錯,自以為有權利安排子女人生的人,我本來可以有很不一樣的,屬‧於‧我‧自‧己‧的,二十年的。也是我的錯。如果我不是那麼會唸書那麼會考試的話,他們也不會硬要我學醫啊。如果我不是那麼懦弱對自己沒自信的話,十八歲的革命也不需要等到二十八歲才去進行。

三十四歲才開始學習掌握自己的生命〈這不是十四歲就該開始做的事嗎?〉,也沒有什麼不好。如果我繼續穿著ARMANI,開著BMW,在大都會做著一份重要的工作,卻一點也不開心的話,等到我四十四歲或五十四歲的時候,我會對自己更失望的。

回首二十年,明菜與我始終緣慳一面。好不容易她人到了台灣,我卻已經不在那兒了。

我們會有相見的一天嗎,AKINA?下次,在日本,好嗎?I hope so‧‧‧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