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中國時報網頁上的焦點新聞「學生遭體罰身心受創‧家長請求國賠」,心裡真是感慨萬千。在我唸小學和國中的時候,體罰是學校教育的一部分,老師們相信他們有責任體罰學生,家長也普遍感謝老師們對子弟的嚴厲教導。在這種內外夾攻的情況下,當學生的真的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啊!

小學時代我的成績非常優秀,偶爾被打手心是因為話太多了。記憶裡最深刻的一次體罰事件,是在五六年級的時候,有一次上體育課被體育老師罰跪在操場上。原因是什麼我記不得了,我只記得老師叫我跪下的時候,我先從口袋裡掏出手帕鋪在沙地上,然後才跪在手帕上。才剛跪下,一個耳光馬上甩過來,體育老師扯掉我的手帕,叫我跪好。在青天白日之下、偌大的操場中央、全校無數師生的面前,我咬著嘴唇、淚流滿面。後來我越來越討厭上體育課,成了一個體育白痴,誰說不是那個變態的體育老師的錯?

說到變態,恐怕沒有任何一間學校比得上我的母校格致中學。為了讓我考上一流高中,我家人用心良苦地把我送進了當時全台灣升學率最高的一所私立中學,從此開始了我三年無止境的夢魘。那間學校狹窄地擠在高速公路旁邊,四面樓房圍著中間小小的一個天井,每次升旗的時候,我站在一群穿藍色制服理平頭或剪西瓜皮髮型的學生中間,抬頭望天,感覺自己像是在某個監獄裡服刑的少年犯。我們每天有寫不完的作業,每節課有考不完的隨堂測驗,作業寫得不好或是考試成績不理想,一律蝦蟆似地被「鞭數十,驅之別院」。有些同學每堂課都挨打,左手被打腫了,改打右手,最後連握筆都有困難。不打手心,還有別的體罰方式,例如:雙腿半蹲雙臂吊水桶五分鐘、蛙跳操場兩圈、跪在走廊上「朝聖」等等。有幾個特別變態的老師還會瘋狂掌摑學生或是掄起掃把毒打學生。僥倖我的名字始終沒有落在黑名單上,所以沒有真正如此被虐待過,可是看到同學被這樣施以毒刑就夠我晚上作惡夢了。一直到現在,我偶爾還會夢到跟格致的老師起爭執,我在夢裡不停地喊著:「我又沒有做錯,你為什麼要打我?……」醒來後心頭總是悶悶的,一整天無精打采。

上了建國中學以後,就再也不曾經歷過體罰了。那個時候在建中,除了必須穿制服、有髮禁、不能隨便蹺課之外,基本上跟大學一樣自由。作業很少、考試不多、老師不大管學生的。可是經過三年「格致監獄」的摧殘,我對學校課程幾乎完全失去了興趣,更別提自動自發去為大學聯考作準備了。每天傍晚放學以後,當一群群身著建中、附中、北一女制服的學生往各大名師補習班集合的時候,我卻習慣在重慶南路的書店或是西門町的電影院裡留連。北一女三年,讓朱天心寫出了膾炙人口的《擊壤歌》;我的建中三年卻是渾渾噩噩、不知所云的。有個建中同學說我是「商女不知亡國恨」,全市模擬考成績排到千名之外,竟然一點憂患意識都沒有,仍舊四處尋歡做樂。他哪知道我心中的學習國度早在初中時代就已經被摧毀殆盡,我不知道我讀書考試是為了什麼,哀莫大於心死,我除了還能散漫地「隔江猶唱後庭花」之外,再也沒有力氣做什麼了。而這惡果的因,60%是學校體罰的錯,40%是家長的助紂為虐。

我原以為體罰是我那一代的事,經過這許多年來沸沸揚揚的教育改革,現在台灣的老師已經不會體罰學生了,沒想到讓學生「身心受創」的體罰還是在某些角落進行著。還好,終於有家長〈大概都是被體罰折磨過的家長吧?〉站到弱勢的學生這一邊來了,不僅要求老師改過,還要國家為這種教育制度負責。「不打不成器」不是真理,看看瑞典的學校,體罰老早在幾十年前就立法禁止了,老師連對學生說話的語氣都得注意,一有毆打小孩的情事馬上報警處理。結果,按照人口比例,成器的瑞典人絕對不比台灣人少,作姦犯科的瑞典人也不比台灣人多。台灣的小孩沒有那麼賤,台灣的教育工作者不需要拿那種馴服野獸般的體罰方式來教育小孩。「請求國賠」也沒有錯,若不是社會的一再姑息,若不是政府沒有明確立法禁止,體罰學生的暴行怎能延續至今?


後記:2006年底,立法院通過《禁止體罰條款》,台灣的小孩終於可以擺脫體罰的惡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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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