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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歲的時候第一次看到那對娃娃,我非常喜歡。娃娃是我姑姑的,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娃娃好像變成我的了。姑姑把娃娃給了我嗎?我不記得了。娃娃是硬塑膠做的,一男一女,抱膝席地而坐,娃娃的頭裡藏著磁鐵,所以兩人的臉一靠近就會貼在一起,嘴對嘴吻得不亦樂乎,看起來非常甜蜜。與其說是玩具,親嘴娃娃其實更像擺飾,姑姑那時二十出頭,早過了玩玩具的年齡。

上了小學,有一陣子小孩之間很流行收集磁鐵。我沒有買磁鐵的零用錢,家人很願意給我買書,可是對磁鐵之類的無聊玩意兒他們是不肯掏腰包的。無計可施,我只好割開我的鉛筆盒,把關閉鉛筆盒用的一小塊磁鐵挖了出來,過了幾天我想要更多的磁鐵,鬼迷心竅,我就狠下心把那對娃娃的頭壓碎,從中得了兩丸圓型的磁鐵。

那是我這輩子做過的壞事裡我最後悔的一件。三十幾年過去了,每次想到那對娃娃我就會心痛,覺得很對不起我姑姑,現在還是一樣。

我很少後悔,事情做錯了就算了,後悔也無濟於事,以後不要重蹈覆轍就是了。別人問我:「你任性地中斷了住院醫師的訓練,現在後悔了嗎?」或者:「你消極地放棄了你戶頭裡的四百萬,你會不會後悔?」我會想一想,然後回答:「不會後悔。」無論我當初的決定是多麼荒唐乖異,我有我的理由和想法,背後都有促使我那麼做的原因。做了就算了,拐了一個彎,走上另一條路,前頭的風景會更美也說不定,就算一路顛簸坎坷,也是我自己選擇的路,我不後悔。

我唯一後悔的,是我毀壞了一對親嘴娃娃,那麼精緻可愛的一對娃娃,我曾經那麼喜歡的東西,我怎麼可以把他們打破了?就為了小小的兩塊磁鐵?姑姑的娃娃,我應該要小心收藏的。我後悔,因為我愧對姑姑的一片好意,她拿著娃娃哄我逗我,眼淚汪汪的我─六歲的我─想回家的我,我看到了那對娃娃,眼睛一亮,淚水暫時止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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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