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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ble我是個很重視睡眠的人,平時絕不隨便熬夜。可是最近一個多月,每晚入睡前,當我想玩一局iPad上的Bubble Explode消遣一下的時候,問題來了。玩一局怎麼會過癮呢?而且也不見得玩一次就會過關,所以我就會躺在那裡,耳朵裡塞著耳機,左手拿著iPad,右手食指不斷點擊面板打珠子,即使很累了,也欲罷不能。通常玩到半夜兩三點,一看時鐘嚇了一跳,才趕緊結束。

我喜歡電腦遊戲,尤其是那種製作精美的大型遊戲,但不常玩。幾年來斷斷續續買了很多遊戲軟體,大部分卻都沒有拆封,擺在櫃子裡乏人問津,因為根本沒有時間玩。我最感興趣的遊戲類型是策略性以及建造型的遊戲,例如《世紀帝國》、《文明帝國》和《模擬城市》等等。玩這類遊戲很花時間,可是真的很好玩,我每次一玩都是焚膏繼晷廢寢忘食,著了魔似地執著,宛如年輕時拜讀金庸小說般地狂熱。和看小說不同的是,看完一本書通常會給我一種滿足感,可是長時間坐在電腦前激戰,不管遊戲畫面如何絢爛精彩,結束後我往往只覺得空虛,覺得浪費時間,有罪惡感。我猜原因是玩電腦遊戲時我沒有用到想像力,我只是機械性地反覆操作控制幾個選項,結局都是可以預期的,目標很明確。好玩,因為可以獲得官能上的刺激,可以學到一些遊戲技巧,過關時可以獲得成就感,可是電腦遊戲能給也就只有這些,有點像看一部沒什麼內容的恐怖電影,看的時候大叫大笑,看完就沒什麼感覺了。

工作也是這樣吧,不需要用到想像力的工作就像電腦遊戲,有些簡單易學,有些比較複雜,剛開始覺得有趣,玩久了都會覺得單調,會覺得浪費時間。設計遊戲應該會比玩遊戲有意思,打破規則,設計沒人玩過的遊戲,這是創造,這才能滿足我。

想想看,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花多少時間在玩電腦遊戲,像我一樣,每晚打珠子,隨便一打就是一兩個小時,多麼浪費!如果我每天花一兩個小時唸書,我可以獲得很多知識;如果我每天花一兩個小時運動,我的身體將會非常健美。

因此我決定不再玩遊戲了,遊戲太危險。等一下要把櫃子裡的遊戲軟體全部清除,送到公益二手商店義賣,多出來的空間擺書也好。或許也該把Windows內附的紙牌遊戲和iPad上的泡泡遊戲刪除,打發時間絕對有更好的方式,例如查字典(我以前多麼喜歡查字典啊,在那個沒有電腦和網路的時代)。我記得在報上看過關於電腦遊戲對孩童身心發展是好是壞的報導,但不記得定論是甚麼或者是否有定論。對我來說,電腦遊戲是不好的,因為我會上癮,就像酒鬼不該碰酒一樣,我也不該玩遊戲。如果我有小孩,我會告訴他,電腦,包括平板電腦,是拿來寫作、繪圖、譜曲用的,是用來創作的工具,有多餘的時間就去看書吧,看紙本書比較舒服,或者去運動,到草地上奔跑翻滾追逐小貓小狗。沒有玩過電腦遊戲無所謂,你的人生絕對不會因此而有所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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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