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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星期之前,我遇見一個法國人。他是律師,一間法國和丹麥合資公司內部發生一些問題,他來斯德哥爾摩和其他律師會合進行一個協商會議。他長得不錯、聰明幽默、英語說得非常好。在他的旅館房間裡,我們渡過激情纏綿的幾個小時。

分手以前,他送我到旅館門口,他說明天的會議結束以後,如果他抽得出時間來,他希望再見我一面。我點點頭,說:「我等你的電話。」第二天傍晚我接到他打來的電話,他說對不起,時間太緊迫了,他沒有辦法見我。他希望我們保持聯絡,並祝我在斯德哥爾摩過得好。

當時我並不覺得失望,反而因為不必在冰天雪地的夜裡出門而鬆了一口氣。他的話,我認定只是禮貌性的客套,我並不當真。雖然我對法國男人情有獨鍾,而他似乎也是個優質的男人,不過一夜情就是一夜情,完全沒有藕斷絲連的必要。

沒想到,今天他發了一則簡訊給我,邀請我到巴黎或是倫敦與他共渡週末,機票和食宿他一手包辦。天啊!這種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正是我期盼已久的嗎?不費分文重回巴黎身邊還有一個法國律師陪同〈他的公寓位於人文薈萃浪漫優雅的塞納河左岸Saint-Germain des Pres聖日耳曼德佩區〉,在黯然神傷離開巴黎五年之後,還有什麼能比這個更值得我得意的呢?

可是,我拒絕了他的提議。這不是第一次有人願意提供我免費的旅行,可是我從來沒有接受過這種邀請。如果我接受了男人給的昂貴禮物,我該用什麼來回報呢?我的身體嗎?還是我的心?……也許只是因為我的遷移宮帶陀螺,所以每次遇到這種選擇機會我就會舉棋不定。

我告訴他,不管是倫敦或是巴黎,我都很想舊地重遊,可是我希望自己付旅費。不巧的是,因為十二月要搬家、要付兩邊的房租、要買新家具、要買耶誕禮物,所以最近真的沒有閒錢去旅行。不過為了早日與他相見,我一定會省吃儉用存錢買機票的。

他說我不必想太多,他不求回報,只是希望有個令人愉快的同伴一起渡過幾天有趣的假期。機票是用他的累積里程換來的,食物在他的冰箱裡,床在他的臥室裡,他並沒有在我的身上特別花什麼錢,我絲毫不必覺得有所虧欠。他說他不會強迫我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我可以好好想一想,不需要現在做決定。

我說我會好好考慮的。……

親愛的好姊妹,您們覺得怎麼樣?我該接受他的邀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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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