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太陽很大,氣溫高,天地都被日光漂白了,田野的風景看起來像曝光過度的照片。坐在車裡,車窗開著,風呼呼吹,我隨著廣播放送的流行音樂大吼大叫地唱了一路的歌。開車的他看起來也很開心,戴著太陽眼鏡的臉上有滿足的笑容。

我希望他看不出來我在演戲。其實我的心很亂,情緒低落,可是我不想表現出來。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不多了,我不要再增加他的負擔。

幾天前他問我,這個周末有沒有甚麼特別想做的事。我想了想,說,我想看城堡。在我的印象裡,歐洲和城堡是息息相關的。童話故事裡的城堡,有王子和公主、巫婆和惡龍出沒的城堡,我很想去看、去觸摸、去感受。他說,那我們就到羅亞爾河附近找城堡。

從巴黎到奧爾良也不過是一個多小時的車程,我們中午出門,下午兩點左右就到了香波爾城堡。這座城堡很龐大,格局方正,不是我想像中的圓錐形可愛浪漫的城堡,看起來比較像宮殿。買票進去參觀,我們四處遊走。大略逛了一圈後,我們無所事事地肩並肩靠在二樓的迴旋樓梯旁看著人群魚貫走過大廳。我聽到一個擦身而過的英語導遊說,這個城堡裡的房間都蓋得太高太大了,冬天光靠壁爐根本無法取暖,所以從來就不是帝王長住久居的地方。

傍晚我們在一個河畔小鎮裡找了家旅店過夜。進了房間,他先去洗澡,因為下午流了很多汗,他想先洗個澡再去吃飯。他洗澡的時候,我坐在浴缸的邊緣看他,沒有開燈,浴室裡有點暗,他的身體油油亮亮的看起來很誘人。我忍不住伸手撫摸他,他靠了過來,我的臉湊過去,親吻他柔軟的下體,他手中的花灑晃了晃,我的衣服都濕了。

在鎮上的一間餐館吃過晚飯以後,我們沿著一條陰暗的林間小路往羅亞爾河的方向走去。晚上的氣溫比白天低很多,我們都沒有穿外套,我覺得冷,手臂環抱在胸前。他問我,是否覺得冷。我點頭說是。他就把手臂搭在我的肩上,讓我依偎著他取暖。

「我愛你。」我在黑暗中說。

他抓了抓我的肩頭,說:「我不是個好男人。」

「你很好,你只是不愛我罷了。」我輕輕地說。

還沒看到河水,我先聽到流水聲,越近越響,嘩啦啦地,聲勢浩大。一走出濃密的樹林,眼前豁然開朗,我看到了一條黑色的大河在月光下閃動著。河對岸同樣闃黑一片,似乎也是樹林,四面八方不見燈火,只有一輪皎潔的明月懸掛在深藍色的夜空中。我們慢慢走到河堤邊,坐了下來。

「羅亞爾河是法國最長的河流。」我們安靜地坐了一會兒後,他說。

我點點頭,問他:「有多長?」

「一千公里多一點的樣子。」

我看著湍急的河水說:「這條河是向西流吧?流進大西洋?」

「應該是這樣沒錯。」

「中國的大河都向東流,流進太平洋。」

「喔,這我倒不知道。」他說:「我沒去過東亞,很想去中國、日本還有台灣看看。」

「歡迎。」我說。

他看著我,眼睛亮亮的,然後突然抱緊我,低頭用力地親吻我。

「為甚麼?為甚麼要吻我?……如果你不愛我,這些花前月下的吻代表的是甚麼?……」我想這麼問他,可是沒有機會開口。

隔天早上我醒來的時候他還在睡,我的下體腫脹,急需發洩。不想吵醒他,我小心翼翼地貼近他側睡的裸背,陽具頂著他的臀部,緩緩摩擦著。當我感覺到他在配合我的動作時,我開始加快抽送的速度,不一會兒我就射精了。我用床單抹掉他臀部上的精液,然後就去洗澡了。

十點多下樓吃早餐,旅店老闆熱情招待我們,自製的果醬和現烤的麵包都非常美味,我突然對床單上的精液感到不好意思。離開小鎮後,我們沿著羅亞爾河開了一段路。在車裡我覺得左下角的嘴唇麻麻癢癢的,照了鏡子,發現那個部位有點紅腫。他猜,大概又是被他的鬍子刮的。我覺得比較像皰疹。我小時候經常長唇皰疹,可是十歲以後就沒有再發過了。我問他,他有皰疹嗎?他說沒有。我也知道他沒有,他的生殖器和嘴唇我都很清楚。

我說:「那就是情緒因素了。我不知道你給了我這麼大的壓力。」

他看看我,說:「或許是過敏甚麼的,我沒有看到水泡。」

他將車子開進一條荒野小路,停車後說:「我們在這裡休息一下。」

他從後車箱裡拿出一條毯子,然後領著我走進蘆葦叢中。

他將毯子鋪在草地上,對我招手說:「過來躺一下,你太緊張了。」

我躺了下來,看著天空,今天有雲,沒有昨天那麼熱。

他坐在我的身旁,按摩我的手腳,接著他解開我的皮帶,拉下我的褲子,幫我口交。

我讓他吸吮了幾下,然後嘆了一口氣說:「我不想做。」

我不想做,不是因為早上已經發洩過了,而是因為心情非常鬱悶。雖然皰疹不是甚麼嚴重的病,可是這是一個警訊,長皰疹表示我的身體狀況變差了,我最討厭生病了。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拒絕和他做愛。即使後來幾天因為唇皰疹我沒有辦法和他接吻,我們依然天天做,兔子似的做個不停。

我留他一個人躺在草地上,自己往蘆葦叢深處走去。

他在我身後說:「別走太遠,這裡有妖怪,他們最喜歡吃中國菜。」

我笑著說:「我知道。」

十分鐘後我們回到了車裡,我跟他說:「對不起,剛剛我……」

他說:「沒關係,我了解。」

「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一邊打開收音機一邊說:「我要把這首歌獻給你。」

就像來時一樣,我強顏歡笑,表現得像嗑了藥似地興高采烈,嘻嘻哈哈的,大叫大笑,唱了一路的歌回家。




Chambord
圖片來源:http://www.fanpop.com/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們站在一條馬路旁邊,四周烏漆麻黑的,整個街區像是停電了。路上有車,不多,但都開得很快,沒有紅綠燈,我不知道要怎麼過馬路。他牽著我的手要往前衝,我不敢,一猶疑,他就一個人跑過去了。他站在馬路對面喊說:「沒有那麼危險,你趕快跑過來就對了。」我左顧右盼,好不容易等到一個沒車的空檔,一個箭步衝出去,碰的一聲,突然我的身體就飛到了半空中。「被撞了?怎麼可能?」我心想。一轉眼我又重重地摔到了馬路上,接連打了好幾個滾。不覺得痛,身體軟綿綿的像個破布袋,我倒臥在馬路上,不能動。……

睜開眼睛,我看到的不是黑色的路面,而是白色的床單。心還在砰砰跳,額頭上都是汗,可是我知道我是安全的,我在皮耶的床上,在巴黎。

天濛濛亮,我轉頭看看枕邊人,他還在睡。我打了個哈欠,覺得好累。不知為何最近幾天總是睡不好,怪夢連連,驚醒後就很難再入睡。

這是我在巴黎的最後一個周末,下個星期的這個時候我就不在這裡了。我看著皮耶孩子般純真的睡臉,心中酸酸甜甜,又是喜又是悲。我很愛他,我不想走,可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愛不愛我,他不曾開口要我留下。

我是不是該放棄了?再這樣堅持下去有意義嗎?……或者我應該義無反顧地愛他?即使得不到回應,我還是勇敢地去愛。我做得到嗎?……

我伸出右手食指在空氣中描畫他臉上的線條,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一遍又一遍。我無法想像看不到這張臉的日子。

「哎,」我看著天花板長長地歎了一口氣,然後悄悄翻身下床。

梳洗完畢換好衣服後,我下樓到街角的麵包店買剛出爐的麵包。麵包店的女店員很親切,臉頰圓圓紅紅的,總是笑臉迎人,每次走進那間店,聽到她說Bonjour、聞到熱麵包的香氣,我的心情就會變得很好。我買了八個油滋滋的可頌和一條硬梆梆的法國麵包。今天我們要開車出遊,早餐吃剩的可以帶到車上,餓了就有東西可以吃。

回到樓上,我從紙袋裡拿出一個可頌,端了一杯水,腋下夾了一本書,又爬上床。我一邊吃可頌一邊看書,麵包屑都掉在書上。可頌快吃完的時候,他才張開眼睛。

「嘿,寶貝。」他說。他拿起我的水杯,喝了一口水。

「嘿。」我繼續看我的書。

他靠過來要親吻我,我轉頭親了他一下。

「為甚麼你穿上了襯衫和長褲?」他好奇地看著我說。

「我剛出去買麵包。」我將手中剩下的一小塊可頌塞進他的嘴裡。

「嗯,好吃。」他舔舔嘴唇說。

「餐桌上還有好幾個,你要嗎?」

他搖搖頭,說:「麵包我待會兒再吃,現在我要吃你。」他伸手要解我的鈕扣。

我按住他的手,看著他的眼睛,謹慎地說:「我想,我們還是當普通朋友好了。」

「甚麼意思?」他一臉疑惑。

「我們不需要有性關係,我們可以當普通朋友。」我淡淡地說。

他把手縮回,不可置信地看著我說:「你在開玩笑嗎?」

我搖頭。

「為甚麼?為甚麼你突然要和我當『普通朋友』?」他語帶諷刺地問。

「你不愛我,我們不是情侶,所以我們只能是朋友了,不是嗎?」

「我們是朋友啊,朋友之間不能有性關係嗎?」他反問。

「那不是我要的。」我皺眉說:「你可以和你的所有朋友上床,我辦不到。」

「你在說甚麼鬼話?」他開始生氣了。

「我只是你的六月玩伴,不是嗎?我走了,你又會有新的朋友。你那麼喜歡交朋友,朋友滿天下。張三是寶貝,李四也是寶貝,是不是你所有的朋友都叫做『寶貝』?」

「你以為我是那種人?」

「你不是嗎?」

「Fuck you!」他瞪了我一眼,然後推開棉被跳下床,氣沖沖地走進浴室裡。

五分鐘之後,他從浴室裡出來,依然光著身子。他從我面前走過去,看都不看我一眼。他走進客廳打開收音機,我聽見播報新聞的聲音,接著從廚房裡傳來煮咖啡的聲音。

我坐在床上,心情出奇地平靜。我不想和他吵架,可是有些話不說不行。戀人是戀人,朋友是朋友,我不喜歡曖昧不明的關係。他顯然把我歸類為炮友,可是我不想當他的炮友,我不想當任何人的炮友,當不成戀人的話,只當朋友不行嗎?我不認為我哪裡說錯了,實話實說罷了,不知道他在氣甚麼。

說好今天要去看城堡的,現在這麼一鬧,不知道他甚麼時候才會氣消?

我又坐了一會兒才走出去。他坐在餐桌旁吃早餐,手中握著一小截夾著乳酪和火腿的法國麵包。我在他對面的椅子上坐下,他對我視若無睹。

「嘿,」我說。

他不理我。

「別生氣了。我只是給個建議,你不喜歡,那就算了。」

他咬了一口麵包,嚼了嚼,還是不說話。

「再過幾天我就要走了,你還要這樣生我的氣嗎?」我用小狗般的哀憐眼神看著他說。

他看看我,說:「為甚麼你要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我對你不好嗎?」

我的心抽搐了一下。我低下頭看著手掌說:「你對我很好,非常好。謝謝你。有時候我真的希望你不要對我這麼好。」

「你又在胡說八道了。」

我點點頭,吸了一口氣說:「嗯,我是在胡說八道。是我想太多了,對不起。」

他看著我,沒說話。

我站起來,走到他的身旁,把手搭在他肩上,低頭親吻他。他也抬頭回吻我,手臂勾著我的脖子,把我的頭壓得更低一點,可以吻得更深入一點。吻了一會兒,我跪了下來,將他勃起的陽具放進嘴裡吸吮。

「你在幹甚麼?」他說:「我們不是要當『普通朋友』了嗎?」

「這個是我的朋友,他叫做彼得。」我握著他堅硬碩大的陽具說:「彼得,跟皮耶打個招呼。」

他笑了。

「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我們是好朋友。」我看著他說。

他笑著站了起來,一把抓住我的雙手,不等我起身就蠻人般地把我從客廳一路拖進臥室裡。




croissant
圖片來源:http://www.tasteline.com/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他坐在餐桌旁看報紙,我坐在沙發上看小說,室內英語老歌流淌。小說始終停留在同一頁,我的眼睛看著同一段文字幾百遍,卻不知其意。好煩!我闔上書,偷偷打量他,他還在專心看報,右手拇指放在嘴裡啃咬著。

「Je t'aime。」我站起來大聲說。我說我愛他,用的是他的語言。

他抬頭看我,咧嘴一笑,然後走過來擁抱我。

這不是我要的回應。

在他的懷裡,我又說了一次:「Je t'aime。」

他看著我的眼睛,知道我不是在開玩笑,他的眼神也變得有點嚴肅了。他的嘴微張,笑意還掛在臉上,可是似乎不知道該說些甚麼。最後他只好低頭親吻我,很用力地吻、吻了很久。

如果他不愛我,他能這樣親吻我嗎?……

兩個星期前我們去了羅浮宮,原本我是抱著朝聖的心情想去看《蒙娜麗莎》的,可是我們兩人一路嬉鬧,摟摟抱抱的,根本沒有辦法專心看藝術品。在展廳與展廳之間的每條陰暗走廊裡,只要周圍沒人,我們就不停地接吻。有次吻完,我頭一偏,看到一個穿著博物館制服的中年黑女人站在走廊的另一頭瞪著我們。我在她的臉上看到的是譴責吧?還是鄙夷?對我來說,那是一種很陌生的表情,想忘也忘不了。可是當時我完全不在乎,像個頑皮的小孩,我對她笑一笑,眨眨眼,還給她拋了個飛吻。

「你看不出來嗎?我們在戀愛啊!」我想這麼告訴她。

有皮耶在身邊,我突然變得很勇敢,很多包袱可以放下,很多顧慮和禁忌可以不加理睬。能夠活得這麼自由自在,我很高興、很感謝,我喜歡這樣無畏的自己。

隔天下午,在蒙馬特高地的教堂前,他站在我的身後環抱著我,我們眺望著暮靄中的巴黎,不說話。夕陽暖暖地曬著我們的臉頰,我低頭看他圈在我胸腹間的粗壯手臂,他手臂上的棕色毛髮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引誘著我伸手去撩撥。站在那裡,我們依偎著,我覺得很幸福,心裡滿滿的,忍不住就呵呵笑了起來。他問我:甚麼事那麼好笑?我說,沒事,才說完又笑了兩聲。他說我是瘋子,然後就用力把手臂箍緊。我尖叫一聲,瞭望台上的人群都轉過頭來看我們。他有點尷尬,低著頭牽起我的手就往山下走,越走越快,我們就跑了起來。我們邊跑邊笑,越笑越大聲,瘋了似的,更引人側目了。

「你看不出來嗎?我們在戀愛啊!」我想這麼告訴每個與我們擦身而過的人。

我們在戀愛,不是嗎?停不住的吻,止不住的笑,不會都是我的想像吧?……

所以我告訴他,我愛他,我不要玩猜心的遊戲。

「你愛我嗎?」我問他。

他放開我,把頭別開,看著窗外說:「我,我不知道。」

窗外還很亮,室內已經有些昏暗了,又是傍晚,對面公寓的每面窗玻璃都火燒似地金光燦爛。

「不愛的話,說出來也沒關係。」我小聲地說,強忍著欲哭的衝動。

他看著我說:「我很喜歡你,真的,我覺得你很好。可是,我不知道……」

他怎麼會不知道?我都知道了。不知道不就是不愛的意思嗎?

「沒關係,知道了再告訴我。」我假裝瀟灑地撥撥頭髮,偷偷把眼角的淚水抹掉。

他走過來,再次把我摟在懷裡,說:「別說這些了,我們現在很快樂,不是嗎?何必自尋煩惱?」

我點點頭,說:「對,你說的沒錯。」

他低下頭來搜尋我的嘴唇,我也回吻他。同樣熱烈的吻,味道卻有些不一樣了。……

吻了一會兒,我把頭往後仰,說:「我肚子餓了,我們去吃飯吧。」

他抱住我,不讓我離開,一邊吻著我的脖子一邊含糊不清地說:「還早,你可以先吃我的雞……」

我笑著把他推開,說:「別鬧了,走吧,我們去超市買菜。今晚我下廚。」



那天晚上,我瞎忙了兩個小時,最後煮出來的東西卻難以下嚥。我很抱歉地對他說,不知道哪裡出了錯,這些菜都很難吃,倒掉好了。他堅持一定要品嘗。他吞下了半碗稀飯和肉醬,我看他強忍著不吐出來的樣子,覺得很好笑,也很感動。最後我們還是出去外面吃了,我請客。

如果「想得到男人的心,得先征服他的胃」是真理的話,我想在這方面我是完全失敗了。





Montmartre Sunset
圖片來源:http://www.etsy.com/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早上九點多電話鈴響了,我從沙發上跳起來跑去接聽時,踢翻了一罐喝了一半的啤酒。

「哈囉。」我拿起話筒說。

「哈囉,是我。我剛收到你的留言。你還好吧?」他的聲音裡帶著一絲憂慮,我可以想像他微微皺眉的樣子。

「啊,親愛的,你終於打電話過來了。」我笑著說。

「我忘了帶充電器,手機星期五晚上就沒電了。我想你在倫敦,我和我的家人在一起,周末通常沒人會打電話找我,所以就不理它。……」

「啊哈,原來是這樣。」

他接著說:「我今天早上到了辦公室,一插上插頭,才看到你打了很多次電話給我。」

「對呀,我打了三千多次吧。」

「嘿嘿,沒那麼誇張吧,我只看到十幾次的紀錄。」

「嗯。」

「你好嗎?」

「很好啊。」

「你的聲音聽起來怪怪的。」

「嘻嘻,我在喝酒。」

「喝酒?你不是不喜歡喝酒?」

「現在喜歡喝了。喝了酒,身體輕飄飄的,腦袋空空的,很舒服。」

「哈,我帶壞你了。」

「嗯。」

「我下班後就回去。」

「好。」

「我很想你。」

「我也很想你。……」我笑不出來了,突然有點感傷,聲音聽起來有點哽咽。

「別喝太多酒。」

「嗯。」我抬頭,眼睛轉了轉,不讓淚水流出來。

我聽到他對著話筒親吻,啵地一聲,然後說:「待會兒見。」

「好。」

一放下話筒,我跌坐在地板上,全身顫巍巍的。我應該可以放心了,可是不知道為甚麼,心裡卻覺得非常哀傷。我可以感覺得到心中那座千瘡百孔的堤防崩潰了,我撐不下去了,淚水止也止不住。於是我放聲大哭,哭得肝腸寸斷,幾乎喘不過氣來。

太痛苦了!這就是愛情嗎?……

我掙扎著站起來,嗚嗚哭著走進廚房,從櫥櫃裡拿出一瓶香檳。我記得他曾經說過,這酒很貴,要留到特別的場合才喝。現在正是時候,不是嗎?

喝完香檳,我把剩下的半打啤酒也喝了。喝得醉醺醺的,神智不清。然後我倒在床上,蜷臥成一團,小貓似地嚶嚶低泣。

他下午很早就回來了,太陽還高高地掛在天上。我趴在床上哭,他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

「書桌……書桌上有一張卡片……,給……給你的。」我抽抽噎噎地說。

昨天傍晚出去淋雨後回來,我在一張卡片上簡略地敘述了這個周末發生的事。卡片是雙面對折的,雷諾瓦的《煎餅磨坊》看起來跟熱鬧,其他三面都被我寫滿了辛酸的文字,字裡行間還有不小心掉下的淚水。

他神情嚴肅地讀完我的記事後,走到床前說:「喔,寶貝。我不知道會這樣。我很抱歉。」他伸手要擁抱我,我舉手阻擋。

「你知道……我有多擔心、多害怕嗎?……」我坐在床上,咬著嘴唇,眼淚還是流個不停。

他只能一直說:「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他在床邊坐下,握著我的手,擔憂地看著我。我看了他一眼,從他的手中抽出一隻手來,抹掉臉上的眼淚和鼻涕,然後尷尬地笑一笑,說:「對不起。這不是你的錯。是我自己笨。」說著說著,眼淚差點又流下來。他把我拉進他的懷裡,這次我沒有抵抗。

突然胸口泛酸,我不得不把他推開。他不解地看著我,我摀住嘴巴,衝進浴室,跪在馬桶前面嘔吐。因為沒吃甚麼東西,吐出來的都是酒水、胃液之類的。欲嘔的感覺來了一陣又一陣,等到沒有東西可以吐了,我趴在馬桶上,感到很虛弱。

他走進來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說他幫不上甚麼忙,我只需要洗個澡,精神就會好起來。我脫光衣服走進淋浴間,打開蓮蓬頭,坐在磁磚地板上淋浴,宛如一個在坐在瀑布底下修行的和尚。溫水打在身上的感覺很舒服,好像所有有形無形的汙垢塵埃都可以被沖洗掉似的,我甚麼都不想,老僧入定,心情漸漸平靜下來。能夠甚麼都不想,原來是如此幸福的事。我在淋浴間裡坐了兩三個小時,水不停地流過我的身體。他以為我睡著了,又進來看過幾次。最後他說,如果我繼續沖水,整棟大樓的熱水都要被我用光了。

當我用浴巾擦拭身體的時候,他又進來一次,說他要去買晚餐,問我想吃甚麼。我說我沒胃口,甚麼都不想吃。他就自己出去吃飯。等他吃飽回來,我在床上已經快睡著了。

他打開音響,慵懶的薩克斯風的樂聲從起居室傳了進來,好美,爵士樂最適合巴黎的夜晚。他走進臥室,沒有開燈,脫了衣服,爬上床來。他側躺著,左手撐頭,右手輕輕地撫摸我的臉、我的身體,他的視線隨著手指前進,我馬上有了反應。他靠過來趴在我的身上,溫柔地親吻我的眼睛、嘴唇、脖子、乳頭、肚臍,一路往下,最後把頭埋在我的兩腿之間。我開始呻吟,身體擺動得像波浪。

「你再不停止,我就要射在你的嘴裡了。」我喘息著說。

「別那麼快,夜還很長。」他抬頭說。

他像隻豹似地爬上來,壓著我,抓住我的手,鬍渣刮著我的脖子,野獸般地在我的頸項間撕咬咆哮。我又叫又笑,變得更興奮了。然後我們的嘴唇貼合在一起,舌頭探索著,十指交纏著,下體擠壓摩擦著。吻了一刻鐘,他突然看著我說:「嘿,你有酒鬼的味道。」我說:「你有臭魚的味道。」他晚餐吃了魚,我嚐得出來。我們都笑了,笑得很開心,等笑夠了,他低頭,我們繼續擁抱接吻。……

那個晚上,他是全世界最棒的情人。






empty-wine-bottles
圖片來源:wineliquorbeers.com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你輸了,你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我姐在電話裡說:「你為他哭哭啼啼的時候,他在幹甚麼?他現在八成逍遙自在地躺在地中海邊曬太陽,快樂的不得了。為甚麼不接電話?或者不開手機?太奇怪了,感覺好像去私會情婦!你確定他是回去看小孩?」

我擤擤鼻涕,說:「我怎麼知道?他又不讓我跟過去。」

「我覺得這個人很厲害,你不是他的對手。」

「那我該怎麼辦?」

「改機票,馬上回來,以後不要再去了。」

「我辦不到。」說完,我又開始哭。

「唉。」我姐嘆了口氣說:「那你就放輕鬆一點,不要太在意。他愛不愛你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太快陷進去,對你沒有好處。」

「我懂。」我說,雖然我覺得已經太遲了,我已經陷得太深了。

「給彼此留點空間,對大家都好。」她停了一下,接著說:「千萬不要像以前那樣,作繭自縛,折磨自己。」

「嗯。」

「你有帶藥過去嗎?精神科開的藥。」

「沒有,我很久沒吃精神科的藥了。」

「你睡得好嗎?」

「睡得還不錯。」我不敢告訴她,昨晚喝光了一瓶酒後,我才睡著的。

「食慾怎麼樣?」

「也還可以。」其實這一兩天我沒吃甚麼東西。

「你要好好照顧自己,你是學醫的,你的狀況你自己最清楚。」

「我知道。」

「現在你們那裡幾點?」

我看了看床頭櫃上的鬧鐘,說:「快中午了,台灣現在應該是晚上快六點了吧?」

「沒錯。我得去煮飯了。」

「好,那改天再聊。」

「欸,最後再提醒你一次,待不下去就趕快回來,不要勉強,知不知道?」

「知道,謝謝你了。再見。」

放下電話聽筒,我進去浴室喝水,頭好痛。我需要止痛藥,阿斯匹林之類的,可是不知道放在哪裡,抽屜都翻過了,找不到止痛藥,也有可能這裡根本就沒有止痛藥。這種時候我就需要打電話去問皮耶,可惜他的電話永遠沒人接。在給我姐打電話之前,我先打了通電話給他,毫無意外,鈴響六聲後轉入了語音信箱。我在嗶聲後留了言:

「嘿,這是我第三千六百四十五次打電話給你,你的電話還是沒人接聽。我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我也不在乎了,我不會再騷擾你了。我人在巴黎,在你家,昨天就回來了。就這樣。」

這是最後一次打電話給他了,按照計畫,他明天就會回來巴黎,再打也沒什麼意義了。

我站在洗手台前面,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眉頭輕蹙, 眼睛含淚。我覺得很委屈,心裡很悶、很煩、很不踏實。我擔心我的憂鬱症會復發。

大學七年級,實習快結束的時候,我得了憂鬱症,整天惶惶恐恐的,以淚洗面。最後一個月在急診,我只去了兩天,急診科的主任因此不給我成績,我差點畢不了業。最後我拿了精神科的診斷證明當面向主任解釋,他才給我打了六十分的及格成績。因為憂鬱症的緣故,我沒有去當兵,我認為是因禍得福,去當兵的話,我一定會更憂鬱的。

那時因為得不到想要的愛情,加上無法忍受醫院的工作,我看不到未來,才會變得很憂鬱。連續治療了一年多,我終於擺脫了憂鬱的陰影。憂鬱症發作的時候,那種全身像裹在一個大膠囊裡,無法和外界直接接觸的感覺,非常可怕。我答應自己,以後不管發生甚麼事,我都不要再讓自己陷入憂鬱的黑暗漩渦裡了。

「這樣不行啊,」我告訴鏡子裡淚眼汪汪的自己:「要振作。」

打開水龍頭,我彎腰低頭洗臉,試圖將臉上的淚痕和心裡的愁緒一起洗掉。洗完臉,我決定打電話給我目前在巴黎唯一的朋友,問他要不要一起吃個飯。去他家看畫也可以,如果他要和我上床,我也不會拒絕。現在的我非常脆弱,極需溫柔的擁抱與熱情的撫慰。

接連打了兩次他的手機,都沒人接,很反常,前幾次都是一打就通的。隔了半個小時我重打一次,還是沒人接。我心中暗叫不妙:不會連他都不接我的電話吧?怎麼可能?我有那麼討人厭嗎?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壞運氣。法國男人都這麼奇怪嗎?還是我咎由自取?

頭又痛起來了,我倒在床上,閉上眼睛,拿起一顆枕頭蓋在臉上。枕頭上有皮耶的味道,我嗅聞著,感覺好像他就躺在我的身邊。

我想起星期五早上,七點多左右,一如平常,我們醒來,做愛,洗澡,然後一起吃早餐。他吃的是棍子似的法國麵包夾起司和火腿,我吃巧克力麵包卷,他喝咖啡,我喝牛奶。

「我在土倫的房子靠近海邊,下次可以帶你去游泳。」他一邊喝咖啡一邊說。

我說:「我不會游泳。」

「別怕,我會教你的,就像這樣,」他比劃著說:「我的左手會撐著你的肚子,右手握著你的老二,這樣你就不會沉下去。」

我聽了哈哈大笑。

吃完飯,他進去臥室著裝,我把吃剩的黃油、起司和火腿片放進冰箱裡,然後擰了條抹布去擦拭餐桌。原本這個周末應該沒有人會在這裡,我想在離開之前,把公寓稍微打掃一下。正當我低頭掃除桌上的麵包屑時,他忽然出現在我的身後。他攔腰抱住我,抱得好緊,我不得不挺直身體,往後靠在他的身上,他的臉頰貼著我的頭髮,我可以感覺得到他的嘴唇在我的頸後摩娑。我沒有出聲也沒有移動,就讓他這樣靜靜地抱著我,一分鐘,接著他把我轉過來面對他。他已經換好衣服了,深灰色的西裝、白襯衫和紅藍條紋的領帶,很好看,他很適合穿西裝。我抬頭看他的臉,他深綠色的眼睛看起來有點憂傷,我突然了解,捨不得分開的原來不只我一個。他抱著我的腰,低頭親吻我,我丟下抹布,雙手勾著他的脖子,我們吻了好久才分開。

他指著他鼓脹的褲襠說:「你看你幹了甚麼好事。」

我說:「我也一樣啊!」我只穿著內褲,下體激凸更為明顯。

他笑著摸了我一把、親了我一下,然後看看表,說:「我不走不行了。」

我送他到門口,說:「走吧,祝你旅途愉快,我們星期一晚上見。」

「你也一樣。」在轉身離去之前,他又親了我一下。

那只不過是兩天前的事,我們如此相親相愛。我不知道究竟哪裡出了差錯,他怎麼能夠從此不接我的電話?萬一我在倫敦出了甚麼事,我怎麼跟他聯絡?他怎能如此不在乎?……想著想著,鼻頭一酸,淚水又流了下來。

不知躺了多久,我聽見噠噠噠的雨聲。拿掉蓋在臉上的枕頭,睜開眼,我發現房間變暗了。窗玻璃上出現了晶亮的雨點,窗外的天空烏雲密布,雲層很厚很低,好像要壓到對面房子的屋頂了。

我翻身下床,打開落地窗,走到陽台上。雨天的巴黎有股霉味,平時的烤麵包和熱咖啡的香味浸了水,聞起來就不是那麼悅人了。

走回房間,我穿上長褲和襯衫,套上鞋襪,拿起錢包和鑰匙,我要出去走一走。我需要出去透透氣淋淋雨,或者找人打一架,這樣我的頭腦或許會清醒一點。




paris rain
圖片來源:wallpaper.wallpedia.org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回到巴黎,我就打了通電話給他,這次公寓裡的電話線沒有問題,可是他的電話一樣沒人接。我越來越擔心,他該不會又在生我的氣了吧?上次我和別的男人出遊,他就不回我的電話,失蹤了一個晚上。可是這次的情況不同啊,說好了,他回家陪女兒,我去倫敦度假。他也知道我想隨他去南法,可是行不通,他說:以後可能有機會,現在時機尚未成熟。或許在倫敦時我不該借住主教的家,住旅館的話,就不會有瓜田李下的嫌疑。可是我們在一起已經兩個禮拜了,天天黏在一起,難道他看不出來我對他是全心全意的?我跟他說過,我想要的是一對一的關係,我喜歡他,顯然他也喜歡我,我很珍惜我們擁有的,我才不會自找麻煩、再去外頭招蜂引蝶。他不相信我嗎?為甚麼他不接電話?我想不通。兩天下來,我留言五六次了,他都沒收到嗎?

焦慮不安,我書看不下去、音樂也聽不進去,雙手環抱胸前,精神病患似地一個人在兩個房間裡走來走去。幾個小時過去了,白天變成黑夜,我還是沒有他的消息。我很難過,快崩潰了,我不想一個人在這裡。於是我拿起電話撥了另一個號碼,鈴響兩下對方就接聽了。

「嗨,我是……。你好嗎?……謝謝你,我也很好。你今晚有空嗎?我們可以見面嗎?……太好了,九點可以嗎?……好,好,我會在樓下等你。……對,就是上次你停車的地方。……好,那就待會兒見囉。拜拜。」

半個小時後,那個一個星期前陪我逛凡爾賽宮的人準時出現了。

「你想去哪裡?」等我在他的旁邊坐定後,他問我。

「隨便哪裡都行。」我說。

「你今晚怎麼能出來?」他很好奇。

「我朋友不在家,他去了土倫。」

「太好了!」他笑著說。

「是啊,真好。」我附和。

車子沿著狹窄的街道前進,越靠近市中心燈光越璀璨。坐在他的車裡,聞著菸味,看著車窗外的街景,我不用一直想著皮耶,心情平靜不少。

開著開著,眼看快到香榭麗舍大道了,不知他怎麼轉向的,一下子我們進入了一座森林。這應該是一座公園,只是車道兩旁的林木高大繁茂,又無路燈照明,夜裡穿行,難免會有進入森林的錯覺。我們開在一條單行道上,車子還蠻多的,大家都開得很慢,在車頭燈的映照下,可以看到路旁兩側零零落落站著一些人。仔細一看,都是男人,形形色色的男人,面對車道,有的搔首弄姿,有的袒胸露臀。

「哇啊!」當我看到一個男人對著我們掏出老二時,不禁驚呼。

「你朋友沒有帶你來過這裡嗎?」他問。

「沒有。」我邊說邊搖頭,眼睛還是一直看著窗外。好魔幻,一群森林裡的妖精,簡直不像真的,這是我們的仲夏夜之夢嗎?

「你覺得怎麼樣?」當車子緩慢駛離慾望森林轉入一般街道時,他問我。

「太有趣了!謝謝你。」我笑著對他說。

他沿著塞納河往東開,最後停在巴士底廣場,我們進去一間可以俯瞰廣場的酒吧。我請他喝酒,感謝他帶我觀光。我告訴他,我去了羅浮宮和奧賽美術館,我很喜歡看畫。他說他家裡有幾幅畫,印象派的,如果我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為甚麼我一直記不起那人的臉?是因為他戴著深色鏡片的眼鏡嗎?還是因為香菸的煙霧阻擋了我的視線?如果當時我答應跟他走,現在我對他的長相是不是就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

我猜,他邀請我去他家,應該不會只是要我去看畫。經過倫敦一日遊的教訓,我不能重蹈覆轍,所以我就跟他說:改天吧,我累了。他說:沒問題,我送你回家。

一回到空蕩蕩的公寓,我的心又沉了下來。這是我的家嗎?我可以把這裡當成家嗎?公寓裡有一張沙發、兩張椅子,一張餐桌,一張書桌,一台電視、一套音響和一張床,家具看起來都有點簡陋,架子上有幾本書,牆上沒有畫、照片或海報,看不到任何裝飾品,感覺不到個人風格,好像這只是一個臨時住所,沒有人打算在此久居,我住過的學生宿舍都比這裡還像個家。他在的時候,我都沒有注意到這些。

我又打了一次電話,仍舊無人接聽。放下話筒,我突然覺得很沒有安全感,像個孤兒,無依無靠的。我坐在沙發上,身體蜷縮成團,兩腿屈曲頂在胸前,臉埋在膝蓋中間,兩手摀住耳朵,眼睛閉上。小時候我很害怕的時候,都會維持這個姿勢,只要不聽不看,可怕的東西就不會侵犯到我。

他是故意不接我的電話的嗎?怕我打擾他?……我不是要他提早回來,我只是很想聽他的聲音,想和他說說話。

張開眼睛,我看著地板上的光暈,我在光暈裡尋找他的影子。在這塊地板上,我們共舞了好幾次,其實我不會跳舞,每次他抱著我轉圈我都會格格笑個不停。……我好想他,好愛他,可是又好害怕。我害怕他不愛我。如果他不愛我,我該怎麼辦?……

不敢多想,我猛地站起來,走進廚房,開了一瓶紅酒。昂首灌了一大口後,我把瓶塞扔掉,然後拎著酒瓶和一隻杯子走進陰暗冷清的臥室。




WereTheWorldMine
《Were the World Mine》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鑰匙裝在信封裡,他說我走的時候,把信封丟進信箱裡就可以了。我站在一樓大廳,一只小型旅行箱擱在我的腳邊,我手中拿著那個裝著鑰匙的信封,看著他的信箱,信箱上有他的名字,我看了好久。

我不想把鑰匙丟進去,我不想走。雖然只是一個四天三夜的小旅行,我還是不想離開巴黎。要不是這個周末他得去法國南部的土倫探望他的前妻和小孩的話,我才不管到倫敦的火車票已經買好了或者老早就和英國的朋友約定好了,我不會離開他的。

可是不走還是不行,因為就算我留下來,他也不會在這裡。我嘆了口氣,打開信箱蓋,把信封放進信箱裡。我的拇指反覆摩娑了幾下信箱蓋上的名字,皮耶‧阿斯提耶,依依不捨地,然後我提起了旅行箱,走出大門。



歐洲之星離開了巴黎北站,一路北行,穿越了英法海底隧道,兩個半小時後抵達了倫敦滑鐵盧車站。我的朋友,或者說,朋友的朋友,我是透過一個香港朋友認識他的,在車站等我。他是一個主教,還是神父?還是牧師?我也搞不清楚,總之是個神職人員。香港朋友說他長得像美國演員金‧哈克曼,我覺得他沒有那麼好看,年紀差不多大倒是真的。

他住在倫敦郊外,一個景色優美的小鎮,名字我忘了。有人帶路就是有這個缺點,我完全沒有注意到我們往哪個方向走,去了哪裡,下車的地方是哪一站。他的房子很可愛,典型的英國排屋,紅磚外牆,白色窗櫺,前面有個小花園,後面有個小庭院。屋裡很熱,給我一種通風不良的感覺,暖氣該調低一點的,都快六月了。

安置好行李,主教帶我出去散步。他說要去公園,走進去卻是一片無邊無際的原野,裡頭還有鹿群在奔跑,讓我大開眼界。晚餐吃甚麼我不記得了,只記得在座的還有一個他的朋友,那人說他認為歐洲最美麗的城市是羅馬,比巴黎還美。那時我還沒到過羅馬,心想世界上怎麼可能有比巴黎還美的城市。

其實那天我心情一直很低落,心不在焉,雖然努力強顏歡笑,卻不是很成功。我滿腦子都是皮耶的身影,對周遭的一切幾乎都看不到、聽不見。飯後我想打電話去法國,請主教帶我去最近的公共電話亭。他說,這麼晚了,明天早上再打吧。我說我無法等到明天,我現在就得聽到他的聲音。

我在電話亭裡打電話的時候,主教站在外面等候。我覺得很抱歉,我是個很糟糕的客人,本來應該賓主盡歡的,我卻好像帶來了愁雲慘霧。反覆撥了四五次皮耶的手機號碼,始終無人接聽,我很失望,但也只得作罷。明天再打吧,主教說。

他給我一個雅緻的小房間,裡頭有張單人床,刷牙洗澡後,我就上床睡覺了。隔天早上吃過早餐,他說要帶我去市區觀光。我小聲地說,我沒有力氣。

「怎麼了?身體不舒服嗎?」他問。

我搖搖頭,說:「心裡悶得慌。……我想他。」說完,我開始流淚。

他摟住我,說:「喔,親愛的,你戀愛了。」

我靠在他的肩頭上哭了一會兒,心情好了點。他一直輕撫我的背,感覺很舒服。當他開始親吻我的時候,我沒有阻止他,可是當他的手摸到我的褲襠上時,我不得不把他推開。

「非常非常抱歉,可是我沒有辦法。」我說。

他說:「我了解。該抱歉的是我。」

「我想今天就回巴黎。」

「為甚麼?那裡不是沒人在嗎?」

「我可以設法聯絡他。」

「很遺憾你不能待久一點。」

「給您添麻煩了,我真的很抱歉。」



出門的時候,昨晚一起吃飯的那個人剛好路過。他驚訝地問,為何我現在離開。我不知該如何回答。主教跟他說,我有急事。他送我到鎮上的火車站,看著我上車。道別時我看著他的臉,他不是很開心,我知道他是好人,我很愧疚。我應該先到倫敦的,我認識他比認識皮耶還早;先來這裏的話,我應該就會和他上床,這樣或許大家都會開心一點。

回巴黎的車票不能變更,我只好重新購票。坐在南下的歐洲之星上,我的心情輕鬆很多。在倫敦只待了二十四個小時,我連倫敦塔和大笨鐘都沒看到。主教和他的朋友一定以為我發瘋了,搞不好我真的瘋了也說不定。我不該來的,不該離開巴黎,現在我這樣一攪和,可能大家連朋友都當不成了。

繞了這一圈,我終於可以肯定我對皮耶的愛。我是愛他的,很愛很愛。我希望他也愛我,像我愛他那樣地愛我,或者不需要那麼多,他對我的愛只要有我對他的一半就夠了。




eurostar-route-map
圖片來源:http://www.londonupclose.com/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明天有個朋友要帶我出去玩,我可以去嗎?」他的頭枕在我的肚子上,我一邊撫摸他的臉頰和胸膛一邊問他。那天是星期四,某個國定假日,我們在家裡廝混了一天。

「甚麼朋友?」

「網路上認識的。」

「嗯。」他說:「你當然可以和你的朋友出去玩。」

「我會在你下班之前回來的。」

「好。」說完他起身,光著身子走進浴室。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出門了,我的朋友開車來接我。說是朋友,其實我連他長甚麼樣子都不知道。通過信,覺得這人還滿誠懇的,心想見個面交個朋友也是好的。出門在外,多個朋友總是好的。

在車裡,我告訴他,我下巴上的紅色斑痕是這幾天被鬍渣刮的,我不要他亂猜,以為我有皮膚病還是被毒打了。話說回來,他是法國人,他應該了解我身上的刮痕是怎麼來的吧。

他帶我去凡爾賽宮。現在回想起來,我對凡爾賽宮完全沒有印象,就像我完全記不起那人的長相一樣。凡爾賽宮很大,我們逛了很久,我在博物館商店裡買了一本畫冊。下午我們回到了市區,坐在某個地鐵站附近的某家餐廳的戶外席位上吃飯聊天。

五點多我回到了公寓,他還沒回來。我拿起電話撥他的手機號碼,想告訴他我已經到家了,可是電話不通,室內電話線被切斷了,好奇怪。

平常他都要七點以後才會回到家,可是那天是星期五,他應該可以早點離開公司的。我坐在客廳裡聽音樂看書,等他回來。夕陽西下,房間裡越來越昏暗,我點燈,看了看表,七點多了,他還沒回來,我有點擔心。

我沒有手機,家裡的電話又不能用,只好跑到公寓外頭打公共電話。電話通了,可是無人接聽。我留言,問他人在何處,要他快點回家。

他十點多才回來,滿身酒味。看他進了門,我鬆了一口氣。一開始他不說話,臉很臭,我一再追問:「怎麼了?為甚麼?」他才開口。他說他很難過,我竟然和別的男人去約會。為了我,他特地請假一天,所以我們可以有長假,他可以帶我到處走走,結果只剩他一個人孤伶伶地在家。說著說著,他的眼睛紅了,淚水湧了出來。他把臉埋在手掌裡。

就我所知,這是他唯一一次為我掉眼淚。當時我不知道,為了這幾滴眼淚,我後來要用好幾公升的淚水來還。

聽了他的話,看他的樣子,我的心中是歡喜的,對他是又憐又愛。傻瓜!他怎麼會以為我還會對別的男人有興趣?難道他體會不到我是愛他的?現在說愛或許太早,畢竟我們在一起不到一個星期,不過我知道我很喜歡他,非常喜歡,跟他在一起我很快樂。

我抱著他親吻他。我說:「你昨天為甚麼不說你今天請假?」

他把我推開。

我接著說:「那人只是帶我去觀光,我們去了凡爾賽宮,然後去吃午飯,我下午就回來了。」我還把遊園時買的畫冊拿給他看。

他說他不想聽我辯解,他很累了,要去睡了。

他不讓我上床,把我的棉被和枕頭搬到客廳裡,要我睡沙發。我不肯,寧可睡地板,我也要睡在他的旁邊。就這樣,我們僵持了一整晚。天快亮的時候,他大概酒醒了,才把我抱上床。

「我不喜歡他,他抽菸,他的車裡都是菸味。」我有氣無力地說:「我喜歡你。只喜歡你。」

他笑一笑,說:「我只抽雪茄,我喜歡雪茄的味道,不過很少抽。」

「抽菸對身體不好。」我抱著他,臉頰貼在他的胸膛上。他穿著T恤,好奇怪,平時他都是裸睡的。

「你們昨天去哪裡玩了?」他的手掌在我的背部遊移,一路往下,拉扯我的內褲。

「凡爾賽宮。告訴過你了。」

「那滿遠的,你們有沒有……?」

「哪有時間?」

「你想嗎?和他?」他的手指探進我的內褲裡,撫弄著。

「不想。我只要你。……」我開始喘息。

「你要我做甚麼?」

「我要你……」

「做甚麼?」他的手指毒蛇般地打算鑽入我的體內。

「啊!我要你……幹……」天啊!這種話我怎麼說得出口?

「做甚麼?我聽不見。」他舔著我的耳朵說。

「我要你幹我!」我面紅耳赤地大喊。

他滿意地坐起來,迅速脫掉身上的衣物,我也抬起臀部退除內褲,然後他壓在我的身上,我們狂烈地親吻,像要把對方吞噬掉似的,我的腿纏繞著他的腰,迎合他,像無尾熊抱著由加利樹。……

公寓的落地窗開著,外頭初夏的微風輕輕吹著。風中聽得到我們不間斷的嬉鬧聲響,宛如歌劇裡高潮起伏的詠嘆調,將明未明的天空中看得到我們碰撞出的七彩火花,宛如提前到來的法國國慶日。沉睡中的巴黎市民都被這奇響異相驚醒了,睡眼惺忪的成年男女按著狂跳的心,突然人人渴望愛情。

十個月後巴黎出現了五十年來首波的嬰兒潮,婦產科醫生忙得不可開交,專家學者眾說紛紜,但除了他和我,無人知曉箇中底蘊。可惜十個月後我已經不在那裡了,接下來的二十年我都沒有再去過巴黎。



fireworks_show
圖片來源:http://www.wilkeseastna.org/node/774


Katy Perry - The One That Got Away
http://youtu.be/Ahha3Cqe_fk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出門前吃了感冒藥,一路昏昏沉沉的,可是在飛機上睡不著,雖然前一天晚上只睡了兩個小時。清早從桃園機場離境,搭的是德國漢莎航空的飛機,在香港和法蘭克福轉機,到達巴黎戴高樂機場已是西歐時間晚上八點。頭痛,耳朵像進了水似地聽不到聲音,該來接機的人不見蹤影,我很疲倦。

坐在敞亮的入境大廳裡等待,喧鬧的人群一波接一波地從我面前經過,我左顧右盼,那人始終沒有出現。時間一分一秒流逝,我心情越來越差,臉色越來越難看,都過了兩個小時了,他還沒來,我猜我被放鴿子了。

打算搭計程車進城找家旅館過夜,明天再去找那人算帳。起身拖著行李箱走了兩步,一抬頭,我看到他從門口走了進來。他穿粉紅色襯衫和藍色牛仔褲,本人看起來比照片好看,他匆匆忙忙地走向服務台,和櫃台人員交談了兩句,然後轉身四處張望。我站在原地看著他,不出聲不揮手,現在該換他尋我了。

他很快就看到了我,笑著向我走過來。他走到我的面前,喊我的名,我點頭說嗨,他給我一個擁抱,接著向我道歉。他說他記錯時間了,才會遲到。

他拖著我用皮帶牽引的行李箱,像牽著一條狗,他覺得很好玩,有說有笑地引領我到停車場。坐進他的車裡,我鬆了一口氣,繫好安全帶,我轉頭看他,他的臉湊過來吻了我一下。很輕柔的吻,我們的初吻,很甜美,有溫暖的鮮奶的味道。我問他,是否剛剛喝了牛奶?他說他不喝牛奶,想了一下又說,晚餐吃了披薩,奶味大概來自乳酪。

我還是覺得不舒服,坐了一整天的飛機,累壞了,我現在看起來一定很憔悴。從機場到他的公寓的途中,他的右手一直握著我的左手,除了要換檔的時候,他才不得不鬆手。車子經過巴黎市中心時,我被車窗外的華麗景色震懾住了,好美的建築物,好美的塞納河,夜巴黎果然名不虛傳,夢幻般地令人屏息。

一回到他家,我癱倒在沙發上,喊著要水。他遞給我一杯水,我還沒來得及喝,他就把我擁入懷中,天長地久地親吻了起來。這就是傳說中的french kiss吧,如此火熱纏綿,虛軟無力的我一下子就被撩撥得血脈賁張春情蕩漾。他拉我進臥室,脫光衣服,我們迫不及待地做愛。我迷迷糊糊的,細節記不清了,事後就立刻在他的臂彎裡睡著了。


holding_hands-1423
圖片來源:http://free-extras.com/images/holding_hands-1423.htm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991年2月 - 朝聖之旅

天啊!終於到了日本,我朝思暮想的夢幻國度!當從釜山出發的渡輪到達北九州的門司港時,我感動地差點掉下淚來。

好快樂啊,在日本!呼吸新鮮的空氣,欣賞美麗的人群,好幸福!儘管是冬日,天氣冷颼颼的,氣溫只有攝氏兩三度,我還是覺得很舒服。路旁的積雪是好的,穿和服的女人是好的,初綻的梅花是好的,便當裡的酸梅是好的,這裡甚麼都好!

學校旅行團從福岡北上,經大阪、京都、名古屋一路到東京,我們走馬看花地參觀了許多著名的觀光景點。有的地方我從小就在漫畫裡和電視上看過很多遍,例如大阪城和東京皇居,身臨其境時,我有圓夢的滿足感。

有幾次在商店街溜達的時候,聽到歐巴桑店員說我「かわいい」,得到日本人的稱讚,我滿心歡喜笑得更可愛了。日本的東西都好精緻好特別,我陸陸續續買了幾張CD、一件袢天、幾袋餅乾、兩三套風景明信片、一台手提音響和一箱蘋果,覺得自己像跑單幫的,行李好多。

1991_02_05_01
@池袋太陽城王子大飯店 1991-02-05

1991_02_02_014
@名古屋城 1991-02-02


◎1999年10月 - 療傷之旅

失戀後第五十六天,我到東京旅行。

除了和朋友去了一趟橫濱以及到明治神宮散步以外,其他的時間我都待在旅館裡。

清潔婦來打掃房間時,我就出去買午餐。旅館的對面有一間便利商店,我到那裡買飯糰或三明治甚麼的。

我在房間裡等待,有個人說他可能會來。我等了三天兩夜,那人始終沒有出現。我覺得自己很可悲,心情更差了。……

1999_10_10_01

1999_10_10_02
@横浜八景島 1999-10-10


◎2012年6-7月 - 幻滅之旅

好奇怪,記憶中日本人都長得很好看,日本的房子都蓋得很漂亮,這次來卻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好看的人和漂亮的房子當然有,但不是多數。

是日本變了嗎?不再那麼完美了。還是我變了?

不哈日了,我年輕時迷戀的偶像都退休了,日本對我來說不再那麼意義重大。此外,和二十年前比較,現在的我多了點見識,心中衡量事物的標準不同了,對日本的觀感有了變化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對日本的思念可以畫下句點了。以後或許還會來這裡,但不急,我有其他更想去的地方。如果再來日本,我不想停留東京或大阪,那些商賈雲集的繁華街區對我不再有吸引力;我只想去京都,或者奈良,或者日光,我對美麗山水間的文化遺產比較有興趣。

2012_07_03_01
@京都清水寺 2012-07-03

2012_06_30_10
@明治神宮 2012-06-30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