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Sofia,

我是學什麼的?

在台灣,我是學醫的。在瑞典,正要開始上大二的日本語。

本來打算拿個中文學位,好在此地教教中文或拿個翻譯執照什麼的,詢問過Lund大學和Stockholm大學的中文系〈Goteborg大學的中文系目前只提供三個學期的基礎課程〉,Lund的答覆是,別在這裏唸中文,沒有前途的;而Stockholm的答覆是,大學部的課程對我來說可能太簡單了,可以考慮直接申請研究所,但是因為我在台灣不是中文系畢業的,所以他們大概不會錄取我。‧‧‧真是讓人深感挫折的答覆啊!只好退而求其次,選讀我十五歲時的最愛─日本語了。

剛來瑞典的時候,我也有打算在這裡繼續當醫生。所以我上的瑞典語課是特別為醫護人員開的,不僅學雜費全免,每個月還有薪水可領。瑞典很缺醫護人員,所以對外國來的醫生護士特別照顧。一直以為〈一直希望〉換了環境,我就會燃起對醫學工作的熱情。可惜不是這樣的。當我通過語言考試之後,到醫院見習了幾個月,期間,我就像回到了台灣,那種待不下去想要離開的感覺再一次籠罩在我的身上。所以我看破了〈其實我老早就看破了,若不是家人一再阻攔的話‧‧‧〉,寧可餓死,也不要再到醫院工作了。反正在瑞典也沒有人會餓死,不是嗎?

唉,說起傷心事,還真是令人難過。‧‧‧現在我要到外頭去,把自己攤在草地上,讓熱死人的大太陽把心中的不愉快一古腦地全部蒸發掉!

正在往臉上抹防曬乳的
Mi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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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文化苦旅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內容已經記不清楚,不過當時因為讀了一本絕妙好書所產生的興奮和感動倒是還依稀殘留在心底。余秋雨先生的文字優美典雅,對中華文化的剖析圓融通達,文化苦旅實是當代中文書籍裏的經典之作。

行者無疆是上個星期我在德國的莫澤爾〈Mosel〉河谷旅行時的枕邊書。大師之作仍有可觀之處,不過此書對西方文明的闡述遠不及文化苦旅對中國文化的描寫來得深刻動人。單單作為一本旅遊札記的話,本書內容豐富有趣;但是以文化考察的觀點來看的話,本書就顯得單薄了。大師習慣在某某名勝古蹟徘徊獨坐良久,旁徵博引文豪典籍或觀光指南裏的資料,遙想此地昔日輝煌、憑弔古今風流人物,偶而從當地友人口中得知社會近況,或是經由浮光掠影式的身歷其境獲得結論。基本論述方式似乎與文化苦旅大同小異,但在情感真實性方面卻大異其趣相差甚遠。這是一本以文化包裝的走馬看花式的旅遊書,斧鑿之氣很重。這樣的內容一般的遊記裏也讀得到,或許別的作者文采不若大師,但是人家可沒有高舉著文化考察的旗子招搖。既然是大師親自出馬,既然標榜著文化考察,我期待的是以一種嶄新的視野看見歐洲文明、期待大師在新的疆域裏給我再一次驚艷的感覺,就好像那年閱讀文化苦旅的時候,我從大師筆下重新看見中國文化山水的美麗與哀愁,一見傾心,細看之下更是感動不已。可這次,我失望了。

余先生在文學藝術上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而文學和藝術的確是文化的精髓。只是文化涵蓋的範圍太深太廣,舉例來說,就算一個人讀過所有雨果、巴爾札克、大仲馬、莫泊桑等等重要法國作家的作品,逛過奧塞美術館羅浮宮凡爾賽宮數十回,也不見得這個人就真懂得法國文化。文化由生活而來,未曾在當地生活過、不懂得當地語言,便很難真正領會當地文化習氣。文化考察是很花時間的,余先生以數十載的時間「考察」中國文明、浸淫在中國文化之中,因而抒發出文化苦旅的連篇佳作,令人動容。行者無疆的不夠理想,想必只是余先生太忙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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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過後,長達半年的寒冬終於不再留戀北地,衣袖一揮,轉身挾風帶雨地往南半球呼嘯而去。轉瞬間,北國冰雪消溶,大地回春。各色番紅花首先迫不及待地在仍顯枯黃的草地上探出頭來,緊接著光禿的各類林木枝頭也染上鮮嫩的新綠。

當此良辰美景,一向百毒不侵的我卻無來由地病了。人犯懶無力,噴嚏卻打個不停,眼睛癢得難受,流鼻水鼻塞鼻癢等症候都是有的。這些症狀我並不陌生,因為此類病人見過不少,還不就是過敏體質,在台灣很多小兒都有這問題。這病在日本叫做花粉症,中醫典籍裏寫的是鼻鼽〈ㄑ一ㄡˊ, qiu2〉,西醫則稱為季節性過敏性鼻炎。中醫辨症論治,一般給與病人驅風溫肺補脾之劑,如小青龍湯、玉屏風散等處方。西醫則以症狀治療為主,口服抗組織胺類藥物或佐以類固醇鼻噴劑為標準療法。治療效果由醫師經常都得安慰憂心的病患家長:「過敏症狀通常會隨著小孩子年齡漸增而減輕,過了青春期症狀甚至可能會消失喔!」可見一般。治病宜治本,找到過敏原然後避免接觸過敏原,此症自然不藥而癒。但是想要在晚春時節的瑞典避開空氣中漂浮的各類花粉〈會引起過敏的花粉多由橡樹樺樹山毛櫸等落葉喬木釋放而出。森林佔瑞典國土面積的55%,幸好以不具致敏性的針葉林居多。但是城市裡頭栽種的行道樹卻多為落葉喬木,可能是因為落葉喬木長得比較快而且看起來比較美吧?〉,除了停止呼吸之外,大概沒有其他的方法可行。

在台灣未曾患過花粉症的我,在經過瑞典的三個春天洗禮之後,終於還是得了這個惱人的「花柳病」。從西醫學的觀點來看,過敏性鼻炎屬於第一型的過敏反應,患者要先接觸到過敏原〈花粉〉,然後體內的免疫系統產生對抗該抗原的抗體,之後當患者再次接觸到過敏原時,抗體與抗原相結合,刺激肥大細胞釋放出組織胺及血小板活性因子,因而人體產生種種過敏症狀。從中醫學的觀點來看,久居極北寒冷之地使我的體質產生了變化,之前在台灣頗為陰虛陽亢的我,現在顯然連氣都有點兒不足了。……

到目前為止,對過敏性鼻炎中西醫皆尚無根治之道。一想到往後的日子,在北國,每年艱苦地跟嚴冬搏鬥六個月之後,好不容易倖存下來盼到春暖花開,竟然還得繼續忍受幾個星期的草木無情作弄〈或是有情作弄??花粉是植物的生殖細胞,就跟動物的精子一樣……WOW!那麼多精細胞在我身上亂竄!〉,對於已經步入前中年期鬥志不再昂揚的我,南遷的念頭不禁油然而生:地中海岸的陽光沙灘猛男美食,令人心嚮往之,也許那兒才是最適合我生存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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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台灣最偉大的世界遺產」及相關文章有感〈http://www.ylib.com/class/topic/show1.asp?Object=gossip&No=3290〉

前幾天遇到一個在歌德堡大學學中文的瑞典青年,我問他中文裏最難學的部分是什麼。他說是漢字,漢字太多了,不過漢字很美。我很想告訴他,他們學的簡體漢字只能算是庸脂俗粉,真正的天香國色非傳統的繁體漢字莫屬。不過這話聽起來就像我的外國朋友在一間瑞典的中國餐廳裏大快朵頤的時候,我突然說,這菜味道不怎麼樣,不如我們臺灣一般餐廳做得好吃。美不美、好不好吃經常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在缺乏對照組的情況之下,這樣的話多說無益,煞風景而已。所以我只說,漢字真的很美、很有意思。

因為是個身處異地的窮學生,在中文書取得不易的窘況下,我經常瀏覽中國大陸的文學網頁。簡體字不是問題,只是對於像「髮」和「發」之類音義皆不同的繁體字簡化成一個樣的簡體字感到不大習慣。對於學習中文的外國學生來說,少個幾橫幾豎,結果好多方塊字看起來都差不多,這樣會讓漢字變得比較簡單易學嗎?

最近我在大學選了一堂日文課。對我的瑞典同學們來說,日文裏的漢字是相當困難的一部分。我們的里子老師不僅要求我們要會讀會寫漢字,還要寫得美。她開玩笑地說,這樣日本人就會覺得你們很厲害。眾所皆知,日文裏的所有漢字都可以用假名取代。假名簡單易學,寫起來速度又快,為什麼我們的日文老師還要花時間教我們寫漢字呢?如果漢字懂得多寫得好是一件令〈日本〉人欽佩的事,那麼身為正統漢文化繼承者的我們,海峽兩岸的全體中國人,是不是該為我們美麗的文字多做點什麼事呢?

每次聽到大陸方面有人提出想用羅馬拼音取代漢字的建議時,我總壓不住心頭翻湧起的憤怒與哀傷。禮失而求諸野,會不會真的有一天我們需要日本人來教導我們的炎黃子孫如何寫漢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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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當我讀到或是聽到一些關於瑞典人性格冷漠的報導時,我總是不以為然。因為我認識的瑞典人並不是這樣的。這些我認識的瑞典人,不外乎易利信先生的親戚朋友或是我在醫院見習時接觸到的一些人。他們當然是普通的一般瑞典人,只不過對他們而言,因為易利信先生或是我的職業的緣故,我並不算是一個普通的陌生外國人吧。因此我的瑞典朋友對我的溫情,我總是可以感受得到。

不過來到瑞典三年之後,我終於還是見識到瑞典人冷漠的一面。

從一月下旬開始,我到大學選修二十個學分的日本語課程。因為十幾年前曾在YMCA學過一陣子日語,所以經過測驗之後,我上的是第二級的日語課。班上二十幾個同學清一色是二十歲上下金髮藍眼的洋人,而且絕大多數已經有一個學期的同窗之誼。對他們而言,我是個全然的陌生人。我不介意當個陌生人,一個星期十個小時的相處,很快地我們就會變成熟人了。我是這麼相信的。

兩個星期過去了,我開始懷疑是否整個學期我都得在這個班上扮演個陌生外國人的角色。儘管我主動對這群瑞典年輕人點頭微笑打招呼,我得到的回應總是很冷淡,他們甚至不敢跟我有眼神的接觸。我詢問一個在斯德哥爾摩大學唸書的瑞典朋友,為什麼這些死小孩的反應這麼奇怪。他說他們只是害羞,不善交際,對他們自己的瑞典同學也是大同小異。只有喝了酒之後,他們才會脫胎換骨般的變得熱情與友善。

曾經我也是個非常彆扭不善言辭的人,即使到現在,對交朋友這檔事我仍舊抱持著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態度。但是慢慢地,我懂得在人與人接觸的過程中,若要讓自己〈以及別人〉開心,一些基本的寒喧以及問候是必要的。這不是善不善交際的問題,而是有沒有禮貌的表現。

沉默害羞的瑞典人,尤其是瑞典男人,就像瑞典冗長陰冷的冬天一樣令人難以忍受。若要撥雲見日,感受到瑞典人溫暖活潑的一面,大概只能買個半打啤酒,跟著他們到足球場去喝得爛醉。等到你們成了朋友之後,你才發現瑞典人並沒有那麼酷,一旦打開話匣子,他們可是喋喋不休沒完沒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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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歡剛洗完澡時,他身上的味道。淡淡的清爽的香味,籠罩在一層暖暖的水氣中,好乾淨、好舒服的感覺,就像是夏天早晨剛下過雨的草原。

我們總是在洗完澡後做愛,儘管頭髮還濕濕的。……接吻的時候,他滿臉的鬍渣總是刮得我的臉好疼。他不喜歡我老愛咬著他厚厚的下巴,他就緩緩的溫柔的把我轉過身去。他喜歡從背後緊緊的擁抱著我,低頭舔著我的耳朵,大大的手撫弄著我的身體。然後隨著夏夜波羅地海潮水的節奏,我們像維京人一樣的愛著,低‧聲‧喘‧息。

「寶貝,你怎麼還不快點長大?……」入睡前他總是這麼問。我微笑,不答,懶懶的把臉埋進他草原般濃密的胸毛裡。十九歲的我,幸福的相信他就是我今生唯一的愛。

早晨醒來後,我們做愛,然後再洗一次澡。

在夏天早晨清爽的草原氣息中,他開他的VOLVO汽車去學校,我撘電車去。偶而在校園裡不期而遇,他是得過諾貝爾獎的中年教授,我是來自遙遠異鄉的交換學生,我們都假裝不認識對方。


註:最早的「秘密戀情」寫於1987年5月3日,大學聯考之前兩個月。然後是1990年10月發表在中國醫藥學院藝訊上的版本。去年夏天我改寫一次,貼在某BBS網站上。登在這裡的這篇是最新的版本,維京人、波羅地海、VOLVO汽車、諾貝爾獎,感覺很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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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最早的記憶,大約發生在我唸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那時家裡剛添購了一部日本原裝進口的SONY錄放影機〈當然是後來被淘汰掉的beta規格的〉,我那二十出頭尚未出嫁青春無敵的姑姑一直興致勃勃地計畫利用這台神奇的機器在唯一的一捲空白帶上錄下一個完美的節目。某個週末夜晚,電視台即將放送的節目是夢露主演的「大江東去」(River of No Return)。顯然這是一部值得保存一看再看的名片,所以在姑姑慎重其事地按下錄像鍵之前,她一再囑咐一同坐在電視機前的我,電影播放時千萬不可以發出任何聲音,以免破壞錄影品質〈後來才發現錄放影機上面沒有麥克風,根本不可能把周圍的聲音錄進去〉。因此看那部電影的時候,我是正襟危坐的,連呼吸都不敢太大聲。當時我應該是看得很認真的,因為那部片子裡的某些畫面一直到了二十幾年後的今天我都還有印象,而夢露輕播吉他以磁性的嗓音哼唱的主題旋律更是令人永難忘懷。

初次,以一種莊重的姿勢,我認識了瑪麗蓮夢露。

那是一九七0年代末的事,夢露早在十幾年前的某個夏日裡〈確切日期是一九六二年八月五日〉,於洛杉磯自宅離奇身亡。還是孩子的我,對於夢露的悲劇人生毫無所悉。喜歡夢露,對於從小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戀的我,只能說是一種直覺的美學上的迷戀。

女人多麼可愛啊,如果她們都像夢露一樣的話。……


高中的時候,我最要好的同學Andy Lin送給我一張瑪麗蓮夢露的明信片和一條印有夢露唇印與簽名的手帕,那是我收過最好的生日禮物。Andy大學畢業服完兵役以後,去了紐約,在他陸續給我寄來的郵件裡,有一封信上貼的郵票也是夢露肖像,那是一九九五年美國郵政總局發行的夢露紀念郵票。

大學聯考之前,我經常窩在西門町的電影院裡,偶而也會去瘋馬MTV看影碟。在瘋馬我看遍了所有我能找到的有瑪麗蓮夢露參與演出的片子,其實真的只有少的可憐的幾部,所以像「紳士愛美人」〈Gentlemen Prefer Blondes〉 我就反反覆覆看了好幾遍。夢露在戲裡載歌載舞千嬌百媚,「Diamonds Are a Girl's Best Friend」成了至理名言。後來Madonna在《Material Girl》的音樂錄影帶裡徹底模仿了這段演出,後來Nicole Kidman在《Moulin Rouge》裡一出場懸在半空中唱的也是這首經典拜金女郎之歌。

重考兩次絕對與夢露無關。十八九歲,那樣美好的年紀,我的青春,本來就不該虛擲在不知所云的參考書堆中。

如家人所期待的,我終於進了中部一所校地比幼稚園大不了多少的醫學院。某日,我在完成系上的共同筆記之後,在結尾處開玩笑地署名「夢露」,從此這個美麗的綽號就如影隨形地跟了我七年。直到畢了業,我開始在醫院工作,我成了某某醫師,再也沒有人喊我夢露了。……


今天,二00二年八月五日,夢露逝世四十週年紀念日,我在經常光顧的DVD網站上訂購了一套即將於十四日於瑞典發行的瑪麗蓮夢露鑽石精選,裡頭包含「飛瀑怒潮」(Niagara)、「大江東去」(River of No Return)、「七年之癢」(The Seven Year Itch)、「巴士站」(Bus Stop)、「紳士愛美人」〈Gentlemen Prefer Blondes〉、「願嫁金龜婿」〈How to Marry a Millionaire〉等十一部夢露最膾炙人口的電影。我好高興有這個珍藏夢露的機會。

夢露的紅顏薄命,造就了影史上一則永恆的傳奇。她的性感散發著純真的光彩,她的笑容隱藏著淡淡的不安,如此獨特的氣質與美貌,讓我對她傾心愛慕了幾十年。而我只不過是這個世界上萬千夢露迷之一。再過個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當你我已不在人間,我相信仍然會有人為夢露神魂顛倒,因為真正的美麗是不朽的,就像李白的詩、雷諾瓦〈Pierre-Auguste Renoir〉的畫一樣。


圖片來源:http://www.archivesmhg.com/。1953年到1957年這段期間,Milton H. Greene為Marilyn Monroe拍了數千張照片,其中夢露身著白色芭蕾舞紗裙入鏡的Ballerina系列是我最喜歡的夢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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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蘭〈Lappland〉的仲夏是不夜的。

其實,所謂的白夜並不是如同我之前想像的那樣,二十四小時日正當中。

午夜前後的幾個小時,太陽在地平線附近徘徊。

黃昏之後,緊接著黎明到來。

太陽不下山,所以黑夜不見了。

20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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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15
生日

在連續「接見」形形色色幾位網友之後,我開始有點洩氣。當然,知道自己原來是如此廣受歡迎是可喜的事,不過在浪漫基因作祟之下,我不得不承認沒有愛的性是無法滿足我的。說到愛,目前的我是給不起的,也不該給。六月就要考試了,我也不想把自己的生活給打亂。

不過在我33歲生日的這天,二月十五日〈其實就是今天啦〉,我隱約的感受到一絲絲被愛的微妙情緒。對象是個表明想要穩固關係拒絕一夜情的人。本來是道不合,不相為謀。我誠實的告訴他,我有男人了,因為種種緣由,目前也不可能離開他。能說的,也只有祝福他早日找到理想對象了。不過看在彼此都很誠懇的份上,我們決定還是交個朋友。朋友不嫌多嘛。所以啊,今天中午我們就約了吃滿C他的外表普通,很高,就像一般瑞典人,不是會讓我心盪神馳的型。年紀與我相仿,感覺有些天真〈還是樂天〉。原來就只是想聊聊天的,當我們聊到電影,他問我想不想看《Briget Jones's Diary》。我是真的想看,所以我們就到附近的錄影帶店租DVD,然後散步回到他的公寓。電影很浪漫,歌曲很動聽,所以當電影結束之後,我們就情不自禁的……。他的吻以及擁抱讓我有重回巴黎的感覺。

晚飯之前他載我回家。他問我晚飯之後能不能再出去與他碰面。不可能的,我說,移居瑞典之後,我從來不曾獨自在晚上出門。稍晚,當我一打開電腦,透過MSN Messenger他已經在那裡等我了。就像其他迷戀我的男人一樣,他開始在那邊說蠢話。我跟他說:「先生,你嘛幫幫忙!我們也才見過一次面,上過一次床,哪來那麼多的情啊愛啊?這只是你的賀爾蒙在蒙蔽你的理智罷了。」雖然我是這麼說,不過跟他在一起的感覺真的是蠻好的,讓我覺得自己其實不是那麼老。

經過幾次讓我痛不欲生的情感波折之後,現在的我是很難輕易動情的。發情倒是沒有困難。


**********

2002-02-17
吻痕

「請不要在我的脖子上留下吻痕。」當他緊抱著我,用他滿是鬍渣的臉摩擦著我的身體時,我不得不提醒他。

星期天上午,在Stefan尚未醒來之前,我留了一張紙條在餐桌上:「散步,順便到唱片行逛逛,兩三個小時後回來。」半個小時之後,在小山丘另一邊的住宅區裡的某一間公寓,我和Classe在他舖著藍色床單的床上,隨著電視台奧運轉播的喧囂聲,狂野纏綿。

是第二次見面,感覺沒有第一次那麼好。這傢伙帶著宿醉,滿嘴煙味酒臭就想吻我。我別過頭,他的嘴唇就在我的頸子上摩蹭。

下午,天轉陰,風很強,走在路上,我凍得發抖。在山丘頂,我突然覺得很難再繼續走下去了,好想找個牆角蹲下來大哭一場。好沮喪,我想我是不會再見他了。我不愛他呀。我什麼人都不愛。好茫然,我找不到回家的路。出國將近兩年,第一次如此強烈的感受到自己原來是生活在陌生城市裡的異鄉人。

回到家,脫下厚厚的外套,Stefan坐在餐桌前盯著我,開口就說:「你脖子上沾的是什麼?」該死,那笨傢伙,我心裡暗叫不妙。「過敏唄,抓的。」我說。Stefan拉開我的衣領瞄了一眼,冷冷的說:「你說謊。」

寫email給Classe告訴他我的感受以及下午發生的事,Classe說他很抱歉,他並不想給我帶來麻煩。「不過,這樣也好,你乾脆就搬過來這裡住吧!」Classe說:「一直想跟你說的,只是怕嚇著你了。太快了,我知道。這事根本不合邏輯,可是,真的,我愛你。」

「你在說什麼啊?你,這時候,不行啊!」突然之間,我驚慌失措。

他說:「聽我說,Mingo,雖然我們只見過兩次面,你已經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正面的。你給我靈感,你讓我想成為更好的人。」

他說:「我會戒菸,因為我要健健康康的跟你在一起,一起慢慢變老。」

他說:「如果你學不好瑞典話的話,其實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學得很好,我是說如果,那我們就搬到倫敦去住。你覺得怎麼樣?我在那裡工作過幾年,我很喜歡那個城市。」

他說:「跟你在一起,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幾個小時就像幾分鐘一樣。我當然考慮過,要你搬來跟我一起生活,自然我得犧牲我一部份的自由。可是跟我將獲得的喜悅相比,那樣的犧牲顯得微不足道。」

他說:「你看到了,我的公寓只裝修了一半。剩下的,就由你決定了。」

他說,他不停的說。

我有點被迷惑的感覺。

可是,不對啊,他不夠帥,有時候看起來甚至有點傻,他身材不夠好,胸膛不夠厚實,他煙抽得太多,他不夠成熟,他走路太快,因為腿太長的緣故。……

我不知道我該不該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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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01
In Love

星期五,在他的公寓我們慶祝認識二星期。他煮了橘醬鴨胸,有個法文名字,我記不得了,配米飯吃味道倒是相當不錯。似乎大多數的西方男子都懂烹飪,這點我是非常欣賞的。

月考之後的這一個星期,我們天天見面。通常是在我中午下課的時候,他在市立圖書館等我,然後我們散步回他位於Linnestaden的公寓。邊聽音樂,邊吃三明治。我大約待一個半小時,然後就得趕回家寫作業。接吻擁抱是有的,不過沒有性行為。時間太短了,倉促草率的性愛只會令我感傷。

這樣的約會感覺很好,很單純、很乾淨,感覺很年輕。我一直很怨嘆自己沒能在十八歲的時候好好談一場戀愛,那樣的年紀,那樣一去不回的純真感情,現在終於有機會讓我稍微感受一下〈我以為的〉類似情感。

啊,是啊,我是在戀愛中。我買花、寫卡片、送他貝殼,他請我喝酒、煮好吃的晚餐、誘惑我留下來過夜。當他再說那些沒大腦的花言巧語時,我也不大斥責他了。

喝多了酒,我會無法抑制的笑,瘋了似的,偶而又會忍不住傷心流淚。當我想到在家裡等候我的另一個男人,我愧疚、悲從中來,就怎麼也笑不出來了。


**********

2002-03-25
等待克羅斯

Xmas 2001

照片是去年聖誕夜拍的,Stefan說這是Mingo在聖誕樹下等待Santa Claus。禮物已經像小山一樣一堆了,我哪還需要什麼Santa Claus。

後來,在Gaydar的徵友網頁上我用了這張照片,標題就像Stefan說的:「Waiting for Santa Claus」。

後來,Classe告訴我,當他在Gaydar看到我的照片時,他立即知道他就是我在等待的人。Classe是暱稱,他名叫Claes,發音跟聖誕老人的Claus一模一樣。

Claes,他就是我在等待的人嗎?一個多月過去了,我還沒有答案。


**********

2002-05-02
哀傷

已經十多天沒有見面了,再次見到他時,他戴著棒球帽和太陽眼鏡像個觀光客似的坐在陽台看書。看著他微笑的臉,開心的以為他已不再消沉。他把書擱在桌上,我才發現,還是一樣的他,菸酒不離手,像是在Bridget Jones' Diary 裡開頭Mr. Darcy 對Bridget的形容:drinking like a fish and smoking like a chimney。

已經分手了,也無意再多說些什麼了。

於是他說,他在上海的舊男友被他的加拿大籍男友遺棄之後,希望與他重修舊好。他說還真湊巧,時間上他也正好被我甩了。他說雖然那上海男人欺騙過他,他還是願意接納他,因為他是他的最愛,他從來不曾愛過我像他愛他那麼深。他還說,愛情是盲目的,就像我愛Pierre一樣。

我說是啊,你的上海男人就跟我的巴黎男人一樣,傷害我們最深的卻也是最令我們永生難忘的。可是當Pieere跟他的拉丁男友分手而渴望得到我的慰藉時,我卻是咬著牙含著淚的跟他說NO。他‧不‧愛‧我‧啊!當我掏心掏肺的狂戀他時,他不為所動。我怎能期待一夕之間他就願意給我我想要的。可預期的是翻雲覆雨的一個星期之後,他重拾自尊與信心,在機場他抹去我的淚水給我一陣驚天動地的法式熱吻,在我昏頭轉向之際,他瀟灑的揮揮手,揚長而去。而我再次陷入無邊無際的憂鬱黑暗期,心被掏空了,人失了魂似的萎頓無以為繼。‧‧‧

「祝你幸福啊,Classe,真誠地。」我說:「但是千望要小心,心碎了的感覺並不好受。」

「你說好不好笑啊,Classe。有些人不大說我愛你,可是他們是那麼真心的關心呵護你。有些人老是把我愛你三個字掛在嘴上,可是其實他們哪懂得愛,只不過是想得到愛的手段罷了。」

「記不記得我跟你提過,我在一個中文網頁上寫我們的故事。當時哪想得到這只夠寫個極短篇呢?」

不精采的故事還是早早收場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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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的時候,讀一些從網路上下載的中文小說有什麼不對?您在倫敦每天說英文寫英文,挺累的吧?如果週末還看英文小說,那算是哪門子休閒啊?還是在作功課吧?我個人認為看小說是純粹娛樂,所以選擇自己感興趣又看得懂的書是對的。像我啊,六月就要參加瑞典語言測驗了,現在應該隨時隨地苦讀瑞典文的書才對。可是昨天我還是捨棄Astrid Lindgren〈不久前過世的瑞典文壇耆宿。其受瑞典民眾愛戴程度連美麗優雅的瑞典皇后Silvia也甘拜下風,蟬連全瑞典最受歡迎人物榜首多年。她寫的童書伴隨著一代又一代的瑞典兒童成長,最知名的作品是「穿長襪子的皮皮」〉,連讀兩本張小嫻的書。在陽光燦爛春花遍野的星期天下午,這樣的感覺才對嘛!

經歷過各式各樣感情的波折之後,此刻的我覺得人還是要愛自己多一點才對。永遠的愛情是神話,沒有什麼人值得我們放棄所有去追求。今天我愛得死去活來的人,我們之間的關係,很可能比不上我和我的普通朋友來得長久,跟我的家人更是沒得比了。所以啊,我們對自己要最好,其次是家人,然後是朋友。對愛人的態度就是看他怎麼對你囉,他對你十分之好,你就賞他七八分和顏悅色,絕對不可以愛他多於他愛你。懂得愛自己,別人才會珍惜你。一味的犧牲付出,不見得會有好結果。您啊,顯然經驗值不夠高,才會錯把男友的幼稚自私當成甜蜜浪漫。當男人耍小性子一走了之〈基本上是很要不得的〉,你就不需要再去哀求他了。你越在乎,他就越覺得自己很不錯〈見他媽的洋鬼!〉,總有一天他就不回來了。當他怒氣沖沖摔門離開之後,你還是得繼續做自己的事,看點書,聽聽音樂,好好睡一覺。第二天早上當他滿臉鬍渣雙眼浮腫的站在你家門前求乞憐憫時,你還是平靜而美麗的。這樣,也許他就會懂得自己的態度是不對的,也許他就會變得成熟一點了。談情說愛是要負責任的,以愛之名去傷害愛你的人是最殘忍的罪惡。你說,如果你不整夜call他,因此第二天早上他沒有回來呢?唉,妹妹,如果因為一些〈無聊的〉爭執他就不肯回頭,你還相信他是真的愛你的嗎?你還要他幹嘛呢?

喜歡高大英挺的男人是人類的天性〈??〉,無時無刻,總是有一種原始的慾望在驅使我們接近那樣的男人。可惜,那樣的男人經常是被寵壞了。與此類人物交往的時候,如果不想被傷得太重,更是要嚴守「約會手則」〈我知道,很困難〉。老實說,美貌與其伴隨的性的吸引力都不會持續太久。三年五年,膩了,倦了,再怎麼美的一張臉也會變得平凡。此時如果你們還打算繼續在一起,恭喜你們,你們之間的感情已經昇華為親情了。其實,不管是跟一個帥哥還是一個醜男在一起,相處久了,都是這樣。

大多數洋人是不如台灣男人,我,大方的。在我交往過的各國豪傑裡,也只有一個來自美國德州的土財主算得上是出手擴綽。不過,想想看,葡萄牙,一個沒落中的貧窮小國,在那樣的環境下成長的男女,要他們對外人大方顯然不是那麼容易的。所以啊,您的葡籍男友的小氣是可以理解的。基本上,男人是不需要非常有錢,不過絕對不能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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